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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呼吁出臺《法官人身安全保護法》
傷的是法官 痛的是法治
全國政協委員呼吁出臺《法官人身安全保護法》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3日(記者 王泳) 去年年初北京昌平區女法官馬彩云被槍殺;今年2月17日,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法官周龍被人開車故意撞倒,并蓄意行兇,經過醫院全力搶救,周龍才得以脫離生命危險;在此半個月前,1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陸川縣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遭歹徒持刀殺害……
侵犯傷害法官的惡性事件時有發生,使法官的人身安全問題成為全國政協委員關注的焦點。3月3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法官協會副會長黃爾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呼吁,盡快制定《法官人身安全保護法》,在規范法官公平判案的同時,也要切實保護法官的人身權益。
黃爾梅針對基層女法官人身權益實情進行過調研。得到一些數據令人咂舌:有6.3%的基層女法官受到經常性受到侵害,曾一次或多次受到侵害的高達75%。
“盡管每起針對法官的惡性傷害案背后都有不同的具體原因,但至少反映出這樣一個事實:法官職業沒有得到基本的理解和尊重。這不僅僅是法官受到傷害,更多的是國家的法治受到侵犯。”黃爾梅痛心地說,法官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力量,無論法官判案結果是否讓大家滿意,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都應予以維護、尊重。若對判決不服,完全可以行使法律賦予的上訴權利。但絕不能容忍暴力侵害法官權益的行為出現。
黃爾梅還注意到,法官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傷害時,往往得不到社會的同情,甚至還受到社會的質疑和指責。“一旦發生法官權益受侵害,很多人首先判斷法官裁判案件不公,當事人投告無門才去實施報復。司法權威因此受到嚴重的侵犯,公信力也沒有很好地得到維護?!?/p>
2016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今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審判輔助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幾乎與之同步,江蘇、北京等地也相繼成立了法官權益保護委員會。
“一系列的政策出臺,很明顯是一種進步,反映了相關部門高度重視保障法官的安全和尊嚴。”黃爾梅認為,政策的力度還不夠,應將制度上的保障轉化為更加專業的法律保障。
黃爾梅建議,立法應當對法官及其近親受到騷擾、恐嚇、毆打甚至殘害等侵害行為時的受理、處罰予以具體的規定。在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的同時,還應對侵害司法人員的暴徒從重懲處,從而在社會上起到震懾作用。此外,制定《法官人身安全保護法》時,還要兼顧相關配套法律的完善。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法官人身安全保護法》 全國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