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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巨額打賞頻發 直播打賞糾紛僅半年就涉890余萬
調查
打賞無需實名認證
充值缺乏身份審核
北青報記者體驗多款網絡直播軟件發現,大部分直播軟件都在畫面底部設置了打賞功能,用戶可通過綁定微信或支付寶等支付方式購買平臺提供的禮物,送給正在直播的主播。平臺會為用戶提供價格不等的禮物類型,部分免費禮物可以通過完成日常任務完成,充值所購禮物起步價為6元,單筆上限為98元、298元或1598元不等。此外,用戶也可通過個人設置購買平臺提供的虛擬貨幣,供觀看直播時使用。
北青報記者體驗映客、一直播等直播軟件發現,在充值過程中并沒有身份核實等步驟,用戶只需綁定移動支付方式就可進行充值。而花椒直播則在充值購買畫面下方提供了一條“用戶充值協議”鏈接。協議中提到:請確認您完全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如您已年滿18周歲,或您已年滿16周歲且依靠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否則請您停止注冊或使用本協議項下的服務。協議在權利聲明部分注明,進行充值時您是綁定的支付寶賬戶持有人,可合法、有效使用該賬戶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權益,否則因此造成支付寶賬戶實際所有人損失的,您應單獨負責解決由此產生的糾紛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但北青報記者在實際操作中發現,進行賬戶充值時并不需要進行實名認證。今年2月,銀川市13歲女孩小麗(化名)為討音樂主播開心,從家中偷拿4000多元。由于沒有銀行卡綁定的支付軟件,小麗將這筆錢拿到了附近一家手機店進行充值,然后全部打賞給了自己心愛的主播。小麗的父母知情后想追回錢款,卻被告知無法立案。經調查,小麗是主動將錢打賞給主播的,其間并沒有發生任何詐騙行為,因此不構成刑事案件。
延展
監管側重內容審核
缺乏打賞監管機制
2月27日,文化部官網發布通報稱,文化部近日部署了對網絡表演市場的雙隨機執法檢查。第一輪將依法隨機抽查50家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文化市場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目前全國主要網絡表演經營單位約有100家,本次抽查數量達到總數的50%。通報顯示,文化部將組織隨機抽取的執法人員,對隨機抽中的網絡表演經營單位“全面體檢”,重點清理整治價值導向錯誤、淫穢色情低俗、封建迷信等禁止內容。
去年9月9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通知,其內容也更側重于對直播內容的規范。通知規定直播平臺必須“持證上崗”,未經批準不得使用“TV”等廣播電視專有名稱,直播活動開始前需向省級以上廣電部門備案等。
北青報記者梳理發現,目前的監管主要集中在內容審核發現,而關于網絡直播的打賞機制,目前未出臺相關法規。
針對目前涉及直播打賞而頻發的糾紛和因此引發的違法犯罪情況,君佑律師事務所于磊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網絡直播平臺設置打賞功能本身無可厚非,但應避免誘導性打賞的行為。對于未成年人因網絡直播巨額打賞引發的糾紛,因為未成年人并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打賞金額與其行為能力不匹配或盜用監護人財產進行打賞時,監護人可向受益方要求返還。
另外,如果網絡平臺涉嫌傳播淫穢等違法犯罪行為,這部分打賞所得就屬于犯罪所得,必須予以退還。于磊律師呼吁,直播平臺在開通打賞功能時,也應當盡力完善相關打賞行為人的相關審核和監管的機制,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記者 孔令晗)
編輯:梁霄
關鍵詞:未成年 打賞 糾紛 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