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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也有邊界和禁區
近日,北京街頭出現了一批黃色的共享電動自行車引起了市民的擔憂。這種共享電動車剛問世沒多久就被交管部門緊急叫停。目前,大街上已經沒有這種共享電動自行車的身影。記者從市交管部門了解到,這些共享電動自行車并不符合本市電動自行車的上牌標準,存在安全隱患。
因為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電動車的安全保障性相對較差,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不少的城市都將其納入禁或限的整治范疇。“共享電動車”的出現,其安全保障問題更突出,租用電動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很有可能因為責任的模糊醞化成一類新的社會矛盾。
北京“共享電動車”從出現到緊急叫停,曇花一現在意料之中。它不但引發了市民的普遍擔憂,而且交管部門核查也發現用以“共享”的電動車不符合上牌標準,存在安全隱患,屬于依法必須禁止上路的產品。從這個角度來看,緊急叫停“共享電動車”,并不等于禁止電動車“共享”。
網絡技術的進一步成熟,使得所有與所用的分離,越來越成為可能,從而催生出分享經濟。但分享經濟必須滿足起碼的公共安全訴求,如外賣之于食品安全、電商之于質量安全一樣,交通安全是“共享”交通工具租賃的基本底線。換言之,如果“共享電動車”無法避免其交通安全的缺陷,且不適應城市交通管理的體系,就應當予以禁止,確立清晰的市場邊界。
“共享電動車”的出現,既證明了分享經濟與生俱來的活力,也一定程度反映了新生經濟的盲目與無序,這既是對公共管理的提醒,要求公共管理層面快速跟進,給予必要的引導和干預,也是對市場的警示,運營與服務創新也應遵守法律法規、恪守基本的公共倫理,有所為、有所不為,“共享”并非沒有禁區。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共享 邊界 禁區 安全 共享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