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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山甲販賣潛規則:送飯館前注水打興奮劑
典型案例
商販向飯館供貨
為賺錢給穿山甲注水
圖為警方破獲的一起倒賣穿山甲的案件中,不法分子使用的注射工具
2016年11月26日,浙江省永嘉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倒賣穿山甲案作出判決,被告人鐘某被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法院查明,鐘某伙同吳某(另案處理)在廣西防城港市東興區碼頭收購活體穿山甲27只,冰凍穿山甲3只以上,出售給他人。
被抓后,鐘某供述:穿山甲都賣給飯館,為了多賺錢,他們會給穿山甲“注水”。
鐘某交代,吳某進購穿山甲后拿到鐘某家中,兩人一起向穿山甲體內注射滲水的米粉,然后由鐘某賣出。
鐘某說:“往穿山甲體內注射摻水的米粉,可以增重。一只穿山甲體內,一般會注射半斤左右的摻水米粉。”
被告人吳某被抓后供述,他在廣西防城港東興區碼頭了解到有人賣野生穿山甲,跟鐘某商量后開始合伙販賣。兩人一起去碼頭買了三只活的穿山甲帶回欽州,“400多元一斤買過來,帶回浙江450元一斤賣出,每斤賺50塊錢。”
并非個案
穿山甲“注水”是行業潛規則
深讀記者隨后從多家法院獲悉,犯罪分子向飯館、酒樓販賣“注水”穿山甲,不是孤例,而是一直以來就存在的潛規則!而穿山甲多半來自于廣西。
湖南省茶陵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黃某通過胡某以850元每斤的價格購入3只穿山甲,之后用注射器將“淮山米粉”從穿山甲的嘴里打入以增加重量,然后以900元每斤的價格出售。辦案人員稱,黃某的上家胡某等人,在湖南當地做穿山甲生意“很有名氣”。一上家姚某常年居住在云南,在中緬邊境收購穿山甲,經廣西東興市流入湖南。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穿山甲販賣 潛規則 注水打興奮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