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瑞士媒體報道,“流亡藏人”在瑞士申領居住證和護照時,其“西藏國籍”或“無國籍”不再被承認。申領人“出生地國家”一欄只能填寫“中國”,身份證件只能標注“中國公民”。國籍變更后,“流亡藏人”被視作中國公民進行管理,在瑞士從事經商、旅游等活動,也要經由中國大使館申領相關證件。
中國公民護照 圖片來自新華網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瑞士 中國 流亡藏人 證件
copyright © 2004-2017 jiaxig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 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主辦單位: 人民政協報社 京ICP備09078172號 國新網許可證:101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