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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擬立法:留存的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側重養老
年滿80周歲發放高齡津貼
草案規定,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留存的社會福利事業彩票公益金安排50%以上的資金用于發展老齡事業。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排一定比例的集體經濟收入用于老齡事業。
對于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相應的護理補貼或者為其購買服務。
在住房上,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優先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對無子女老年人家庭,同等條件下應當給予優先照顧。
此外,草案明確,對具有本市戶籍的8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
社會力量辦養老減免稅費
草案規定,新建居住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規劃和建設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對于公共養老服務設施,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或者拆除。
除了公辦養老,對于社會化養老服務,草案規定,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發放床位建設補貼和床位運營補貼、提供貸款貼息等方式,鼓勵、扶持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設施和老年護理機構的建設、運營,提供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相關服務。
此外,政府按照國家有關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規定,對養老機構(含家庭服務企業、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提供的養老、護理服務免征增值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自用房產、用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
拒絕贍養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草案規定,贍養人、扶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老年人組織或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履行相關義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歧視、侮辱、誹謗、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的;(2)拒絕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3)不履行贍養、撫養協議的;(4)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5)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6)侵害老年人合法財產權和居住權的;(7)侵占、挪用、冒領養老保障等資金的;(8)侵害老年人其他合法權益的。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老年人 贍養 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