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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討薪緣何年復一年 過激行為易觸及法律紅線
□ 本報記者 劉志月 本報通訊員 俞佳 劉尚萍
工頭收了錢“跑路”,工程層層轉包出現主體“真空”,項目業主有時要付“兩道錢”;聚眾圍堵街道、聘請“新聞發言人”、“跳樓秀”、群體械斗……
當“農民工工資不能拖欠”成為全社會共識時,國家層面近年也不斷運用行政與司法手段合力打擊欠薪,并呼吁被欠薪者依法討薪。
然而,政策法規的完善并沒有讓每年歲末年終的農民工討薪話題降溫,春節前夕各地接連發生討薪事件。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春節前夕在地方考察時,再三問詢圍攏人群,有沒有沒領到工資的農民工?現場陸續有人舉手抹淚。總理隨即要求隨行的國務院部門負責同志:農民工欠薪發現一起解決一起;這一問題必須反復抓、抓到底,既治標又要治本,這是政府必盡的責任。
《法制日報》記者春節前連續追蹤一些討薪者,試圖揭開農民工薪酬緣何總要靠“討”背后的深層次問題。專家指出,欠薪問題不應成為春節前的結點性問題,應建立常態化機制,確保工薪款項按時足額發放。
編輯:梁霄
關鍵詞:農民工 討薪 行為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