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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試點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日前,湖北省醫改辦、衛生計生委、發改委、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物價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湖北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實施意見》,決定從今年開始在全省啟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首批在武漢、襄陽、鄂州、宜昌、潛江等5個城市試點,2017年在全省推廣,到2020年力爭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覆蓋。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旨在進一步推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為群眾提供綜合、連續、協同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意見》從明確簽約服務主體及形式、優化簽約服務內涵、健全服務收費機制、建立服務激勵機制、加強服務監督管理、強化服務技術職稱等6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現階段簽約服務的第一責任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注冊全科醫生,以及具備能力的鄉鎮衛生院醫師和鄉村醫生,其所在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簽約服務的責任主體。
在轄區內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家庭均可自愿選擇1個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周期原則上為1年。簽約后,居民可享受由家庭醫生團隊提供的常見病、多發病的中西醫診治、合理用藥、就醫路徑指導和轉診預約等基本醫療服務,國家基本公共衛生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規定的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健康評估、康復指導、家庭病床服務、家庭護理、中醫藥治未病服務、遠程健康監測、膳食與運動指導等健康管理服務,并可在就醫、轉診、用藥、醫保等方面享受差異化政策。
家庭醫生團隊為居民提供簽約服務,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具體標準和分擔比例由各地根據簽約服務內容、簽約居民結構以及基本醫保基金和公共衛生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符合醫療救助政策的按規定實施救助。(記者周文照 通訊員張晨)
編輯:趙彥
關鍵詞:湖北 家庭醫生 簽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