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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為中心是黨治國理政的價值引領
人民群眾是我們黨的力量源泉,人民立場是我們黨的根本政治立場。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的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刻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價值引領。
以人民為中心體現在執政理念里。我們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務人民,是在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中發展壯大起來的。失去人民的擁護和支持,黨就會失去根基、失去力量。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們黨的執政追求,體現了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習近平同志深情地說:“我的執政理念,概括起來說就是:為人民服務,擔當起該擔當的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的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在執政理念上深刻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比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在闡述全面深化改革指導思想時,明確提出“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闡述全面深化改革必須長期堅持的重要經驗時,明確提出“堅持以人為本,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發揮群眾首創精神,緊緊依靠人民推動改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再如,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其中共享發展理念就是以人民為中心在執政理念上的直接體現。
以人民為中心體現在制度設計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能停留在理念層面,而要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實踐中。這就必須加強制度建設,使制度的制定和執行都充分體現以人民為中心。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加強制度建設的集中體現。我們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堅持人民主體地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必須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制定實施了一系列實現、維護和發展人民群眾利益的制度,使人民群眾各方面權益得到制度化、法治化保障,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
以人民為中心體現在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最重要的是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使人民群眾獲得實實在在的利益,真正過上美好幸福生活。只有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才是真正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也才能使我們黨的執政基礎穩如泰山、堅如磐石。新時期,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具有多樣性與動態性,這就要求我們黨既要著眼當前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又要隨著時代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變化著的利益訴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上不斷取得新成效。比如,黨中央作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大決策,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確保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作者:王振海 孫 濤 山東省青島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人民 人民群眾 發展 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