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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協委員:建立健全京津冀水污染聯防聯控機制
15日,北京市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舉行了第二次全體會議,民革市委在大會發言中建議:應建立健全京津冀水污染聯防聯控機制,保障水環境安全。圍繞京津冀如何更好地治水、治霾,各黨派和委員們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和意見。
建立三地河長聯系制度
民革市委建議,制定京津冀區域性相關法規,以2015年實施的《環境保護法》和《水十條》為基礎,結合其他現行的法律法規,通過制定統一的區域污染防治法規,明確各相關單位的管理權限、職責和糾紛受理機構,同時明確職能部門環境過失責任、懲罰法律法規實施細則及相關制度。
同時,建立水污染防治協調部門,制定三地協同治污方案作為共同的行動框架指令,統籌京津冀的生態用水,協調處理三地水資源分配,建立三地河長聯系制度,保障京津冀區域污染防治合作有序運行。
三地共享污染源信息
民革市委還建議,三地聯手實現源頭控污,例如統一三地改善水環境質量和保障水環境安全的目標要求,從快從嚴核發企事業單位排污許可證,明確其法律責任義務;實現多部門聯動,治理各類企事業違法排污超標排污現象,尤其是出重拳治理未工商注冊的黑戶排污現象和向下水道偷排現象;統一信息標準,建立企事業單位排污在線監測網,實施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建立跨界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三地共享污染源和水環境狀況信息;統一監管制度和處罰標準,著力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現象,并加強社會監督,推進環境公益訴訟。
構建統一排污權交易市場
致公黨市委則關注京津冀三地聯手治理大氣污染問題。該黨派在調研中提出:當前,在建立聯防聯控機制過程中,發展與保護的博弈成為聯防聯控最大的難點。
如何破解難題,致公黨市委建議,將京津冀大氣污染合作治理統一納入法治框架,為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同時,加快建立聯動執法機制,建立覆蓋京津冀地區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
另外,京津冀地區應率先探討構建區域內統一的排污權交易市場,盡快制定排污交易的相關法律及規章制度,為排污權交易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和交易規范。擴大排污權交易的對象,制定科學的排污權總量標準,加強政府對排污交易市場的監管,防止以買賣排污許可證為利的投機行為,積極推動區域企業參與排污權交易,加強對排污交易市場的監管。提高排污收費,促使企業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改變違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的現狀,促使企業增加環保設施的投入和更新環保技術??梢韵仍诰┙蚣絽^域內選擇一部分地區作為排污權交易的試點地區,再進一步推廣至京津冀整個區域內實行統一的排污權交易市場。
大面積推廣科技手段
吳道洪委員則建議用“高科技”治理大氣污染。唯有從源頭減少二氧化碳及其它污染物排放的節能減排創新技術,才能從根本上治理京津冀地區的霧霾。而北京作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科技創新中心,擁有大量的先進技術,如何推進這些技術在京津冀地區大面積推廣,應是政府部門的當務之急。
徐明委員從“經濟”角度建議,加強區域內各級地方政府配套財政投入,建立動態的地方政府投資保障機制;建立健全企業參與治霾的資金投入機制,對在霧霾治理中表現積極的企業,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政府與私營部門簽訂外包治污服務,拓展社會資本進入霧霾污染治理的渠道;完善京津冀三地補償機制,在經濟發展困難地區淘汰落后產能、關停污染企業的同時,引導和扶持替代產業發展,構建補償的產業扶持政策,緩解經濟發展相對滯后城市在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兩難困境。(高 健)
編輯:薛鑫
關鍵詞:北京政協 北京政協委員 京津冀水污染聯防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