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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多年被指不中用 面臨落地難尷尬
“常回家看看”入法多年被指不中用
專家稱部分用人單位忽視侵犯勞動者基本權利
□ 本報記者 朱寧寧
1月13日,一年一度的春運大幕正式拉開。
因為今年春節比往年來得早了些,學生流、探親流、務工返鄉流等客流高峰重疊,也讓今年春運買票成為近年來最難的一次。
即便如此,很多人還是想盡辦法買票回家。因為,對中國人來說,春節是闔家團圓的日子,排除萬難也要回家陪父母過年。
于是,“常回家看看”這一老生常談的話題,再次成為公眾議論的焦點。
近日,網絡上一則關于時間的熱帖讓很多人看完之后心里都“咯噔”了一下。“如果按75歲的平均壽命來計算,人生不過短短的900個月。畫一個30×30的表格,一張A4紙就足夠了。每過一個月,在一個格子里涂掉,你的全部人生就在這張紙上………”帖子里特別提到,假設我們的父母平均五十歲,你們天天見面,你能陪伴他們的時間有300個格子;假如你們一個月見兩次面,你能陪伴他們的時間是20個格子;假如你們一年見一次面,就只有可憐的一個格子。
很多看過這一熱帖的人表示,看完之后鼻子一陣酸。家,本是鎧甲,卻成為越來越多人的軟肋。人們慢慢發現,回家陪伴父母的時間越來越少,相聚的時間越來越短。一年只有春節才能回一次家看望父母,成為在外打拼年輕人的一種生活常態。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修改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條文之中。但是,由于并沒有細化法律責任,也沒有附加具體的實施細則,這一規定一直面臨落地難的尷尬。
常回家看看,似乎不是“想不想”的問題,而是“能不能”的問題。
回家看看緣何越來越難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遷移和家庭碎片化日益普遍。與此同時,我國老齡化也在逐步加深。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留守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增多,養老照護成為日益嚴峻的社會挑戰。
如果說以前在外的子女回家看望父母,多是受制于交通不便,那么在如今交通工具越發多樣、交通越發便利的條件下,為什么“常回家看看”反而越來越難了呢?
“這種現象其實并非我國所獨有,在全世界范圍內都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和趨勢。”華北電力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副教授胡宏偉認為,“常回家看看”之所以難度越來越大,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就業與發展等現實壓力是重要原因。求學、就業、發展等原因造成了大規模的人口遷移,而生活、工作、發展等多方面的壓力,又讓年輕人在大城市中喘不過氣來,不得不追加發展投入成本,犧牲個人和家庭的時間,包括犧牲了回家探望父母的時間。
其次,個人觀念與社會道德也是原因之一。隨著社會發展、家庭結構變動等原因,在核心家庭為主體、人口快速遷移的大背景下,傳統農業社會的家庭治理方式正在發生根本改變,掌握資源、經濟、技術的年輕人在家庭中地位凸顯,老年人在體力、能力、收入、知識等方面下降,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對下降。加之社會觀念減少了對年輕人行為的約束,年輕人個人自由觀念盛行,追求自我和獨立生活,導致部分贍養人“忽視”了對老年人的照護和精神慰藉。“當然,也有部分贍養人錯誤認為,對老年人給予經濟供養就行了,忽視了精神慰藉。”胡宏偉說。
此外,胡宏偉還指出,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權益保護和社會規制建設方面仍存在疏漏。“一定數量的用人單位,忽視、侵犯勞動者的多項基本權利,包括休假、探親等權利。而我國在避免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執行層面,仍存在諸多問題。同時,國家在老年人權益保護方面仍有大量工作要做,法律規制建設和政策執行、落地都有待加強。”
營造“輕壓力”社會環境
“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北京師范大學中國社會管理研究院、社會學院研究員謝瓊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目前當務之急是完善養老服務保障體系,解除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后顧之憂。
社區養老是養老服務體系很重要的組成部分,老人的日常生活與照料將越來越依賴于社區養老服務。“大力發展社區養老服務,豐富完善養老服務項目,為老年人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務,將有助于減少老年人的不便與寂寞。”謝瓊說。
另外,從中期來看,要多渠道促進就近就業創業。2015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支持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通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興旺廣袤鄉鎮百業,促就業、增收入。
2016年6月,人社部、農業部等5部門下發通知,啟動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有效提升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或已創業的農民工等人員的創業能力。此外,許多社會組織還策劃實施了效果不錯的幫助農民在土地上取得足夠收入的項目,比如“e農計劃”“讓爸爸回家”等。
在謝瓊看來,這些舉措既可以解決收入問題,也可以緩解就業、住房等壓力,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培養家庭成員間的親密關系,建立和諧穩定的社會關系。
“最后,從長期來看,要著力減輕社會就業、住房、教育等壓力,營造‘輕壓力’社會環境。長期一味地追求經濟發展,把‘金錢第一’奉為圭臬,已讓人們忘記了發展的目的,忘記了奮斗的初衷。”謝瓊說。
有調查顯示,在當今激烈的社會競爭之下,多數職員因擔心影響職位與晉升,有探親假而不敢請、不愿請;寧愿加班加點超負荷工作,也要頂著供兩三套房貸甚至更多的壓力……
“經濟發展的目的是為了讓社會更好地發展,社會更好地發展是為了人們能充分地實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適當地放慢發展腳步,追求發展質量,營造‘輕壓力’的社會環境,才會有更多的民眾發自內心地留戀家、建設家,‘常回家看看’才會成為大家向往的美好狀態。”謝瓊強調說。
多地創新舉措讓法落地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陳愛武曾參與最高法有關家事的相關課題,收集資料時她發現,對于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常回家看看”這一內容,各個地方紛紛出臺配套的地方條例進行了強化,其中除了鼓勵性的規定之外,為了讓法律能落地,一些地方還有一些創新舉措。
比如,《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除了進行道德教化,在精神贍養方面重申家庭成員“常回家看看”“對于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家庭成員應當經常探望”之外,還運用訴訟與信用記錄兩種措施。該條例特別規定,如果子女等家庭成員拒不探望老人,老人可以提起訴訟,要求他們履行探望的義務。如果當事人拒不執行這一生效判決,相關信息將會歸入信用平臺,對當事人的買房、貸款等經濟活動都將帶來一定的影響。“這可能也是不是辦法的辦法。但至少是一種導向,值得肯定。”陳愛武說。
在陳愛武看來,對于“常回家看看”這個問題,還是要跳出去看問題。首先,國家方面應該有更多的投入。尤其是農村留守老人,他們的需求主要是物質上的。另一方面城市中則更多的是空巢老人。由于有退休金等基本保障,他們則更注重精神層面的贍養。其次,在精神贍養方面,還要注重做好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宣揚。對于中國人來講,特別重視家庭生活,父母和子女之間需要感情為紐帶,這些都是無法通過法律來調整的。如果全社會沒有這個氛圍,情況就會變得很糟糕。
此外,陳愛武還主張,作為父母,老年人也一定要豐富自己的生活。“如果父母上了歲數之后把自己活成一座孤島,那就勢必只能寄希望于子女來進行慰藉。因此,國家也應該提供更多的精神產品和服務,讓老年人有豐富的精神生活。”
胡宏偉則認為,可以從處理好家庭、政府、市場、社會關系的角度來看待完善“常回家看看”法條。“‘常回家看看’是體現家庭責任、強化家庭責任的必然選擇,應當堅持并完善該規定。”他進一步指出,在我國,解決養老問題(包括老年精神慰藉),應當最大限度發揮家庭作用,政府、社會僅在必要時彌補家庭作用的不足,更多的時候,應當選擇對家庭進行支持的方式。同時,對重視家庭支持,給家庭照護老年人以支持,如給贍養人補貼、提供喘息服務以及立法倡導“常回家看看”,也都是非常必要的,都是在養老過程中最大限度發揮家庭作用的體現。
換個思路滿足精神慰藉
“常回家看看”這個條款的可操作性確實很差,好的辦法又比較難找。那么,孝順父母是不是必須要親自回家朝夕相處呢?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教授李超從另外一個角度給出了解決問題的思路。
“父母越是年老越希望有子女的陪伴,過年過節的,子女盡可能趕回去陪陪父母,這肯定是無法取代的,也是最好的方式。”李超認為,在此基礎上,還可以采取一些變通的方式。她指出,對父母的贍養可以分為物質贍養、精神贍養(也叫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三方面。其中,“常回家看看”就主要是屬于精神贍養這方面。而精神贍養還可以體現出更多的寬泛性,比如,經常打打電話、與父母視頻、發微信等等,這些利用現代通訊方式的溝通方式也可以滿足年紀不大的父母的精神需求。
“當然,隨著父母年齡的增長以及受教育程度、職業等影響,不同老人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因此采取適當的多種形式都是值得考慮的。”李超舉例說,可以帶父母一起休假,在國外就有專門針對全家出行的旅游項目,這都是很好的增進情感的方式。
此外,現在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都居住生活在大城市中,李超認為,既然“常回家看看”困難重重,那可以鼓勵子女把父母接到身邊共同居住或者讓父母居住在自己附近,為此,新加坡等一些國家還專門出臺法律和政策給予稅收等方面的優惠。這些舉措都可以鼓勵、促進子女和父母增進感情,滿足年紀大的父母的精神慰藉需求。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春運 常回家看看 勞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