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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出事學校無責?昆明發布學校安全條例引爭議
《昆明市學校安全條例》1月12日正式發布,將學校安全中校方責任、家長責任分別明確,引起不少家長和老師的熱議。特別是“上學放學途中出事故,學校無過錯則不擔責”,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認為不夠完善。
觀點交鋒
正方 解放了老師
“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遠離了學校所處的管轄范圍,出了事故把責任歸為學校,明顯說不過去。”施先生表示支持這一政策。
趙女士也對這一政策深表贊同。“學校對學生的責任,應該是從學生進校那一刻起,到離開校門為止。學生在校期間出了事,學校自然有責任,出了校門就不應該再和學校有關。家長尚且不能做到時刻陪在孩子身邊,又憑什么要求學校老師一天24小時監管學生?我認為,學生在校外出了事故,除非是發生在學校統一組織安排的活動過程中,其他的學校無過錯情況,是不該承擔責任的。”
馬女士認為,這一規定對職責范圍非常明確,給在校教師吃了一顆定心丸。“老師們不用再擔心校外學生的安全問題,才能真正靜下心,心無旁騖地投入到教學工作中。”
網友“雪咖君”稱,“讓教育不再畸形,終于讓教師見到了點曙光!”
編輯:梁霄
關鍵詞:校外 出事 昆明 發布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