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協·協商>最政協 最政協
深圳市政協圍繞“強區放權改革”開展專題民主評議
簡政提效 權責對等
人民政協網深圳1月3日電(記者 宋嘯峰 何文卿) 12月27日,深圳市政協召開六屆八次常委會議,圍繞“強區放權改革”開展專題民主評議,68位政協常委、22個職能部門和各新區負責人面對面交流,對需要解決的難點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為推進下一步工作新跨越建言獻策。
2016年,“強區放權改革”成為深圳市委市政府一項重大決策,也成為深圳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優化城市治理結構的重要部署。此次,市政協常委會以專項民主評議的方式推進此項工作,不僅發揮了圍繞中心履職精準建言獻策的主體責任,同時開啟了民主監督的新航程。
為了扎實做好這次民主評議工作,市政協制定了工作方案:由市政協主席戴北方親自擔任活動領導小組組長,46名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能力較強的市(區)政協委員組成兩個專項評議組,重點評議規劃國土、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經貿信息、住房建設和環境水務等方面事權的下放和承接情況。兩個評議組采取“請上來”與“走下去”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圍繞有關方面事權的下放和承接情況進行了深度調研,收集了解各區承接事權的情況。
“強區放權改革初見成效,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政府辦事效率,改善了政府治理能力。”評議一組的組員在評議報告中給出了這樣的評價。同時,評議一組成員在負責調研國土規劃、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相關事權下放與承接情況時,也發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存在。“市直部門下放不夠順暢,缺少承接主體;區直部門供需不匹配,無法達成共識;相同相近相關聯的審批事項沒有一并下放,導致時序不銜接沒有過渡期。”
從三個問題出發,評議一組組員做了詳細的分析并建議:針對新區缺乏承接主體的問題,建議統籌協調靈活處理;針對事權下放不完全問題,建議完善下放鏈條,實現相對徹底的放權;此外,建議市委政府牽頭打破信息的孤島,完善信息的共享。
從評議二組的調研數據看來,三大部門涉及的43項大的職能大量還集中在市直部門。“市區的關聯是存在分歧的。”評議一組發現的三大問題,也出現在了評議二組的調研結果中,對此,評議二組成員建議:市區部分單位對于強區放權的認識要有所提高,一把手必須高度重視;避免改革的碎片化,要強化科學性和系統性;科學評估不斷修正,將改革推向深水區;專項評議要制度化,規范化,長期化,并與部門干部的績效考核結合。
“既要放權,明確市、區兩級職責,實現權責對等,又要簡政,發揮企業和社會組織的作用。同時,還要依法行政,完善監管。”市政協副主席黎軍代表民主評議領導小組作主題評議發言時表示。
“強區放權如果僅僅只做權利搬家,將會出現人力和財力成本提高而抵消的問題。”福田區政協常委謝頻建議,“推行矩陣型組織結構管理,這是職能型組織結構和項目型組織結構的混合,既有項目型組織結構注重項目和服務對象的特點,保留了職能型組織結構的職能特點。”
“在強區放權的訴求中,各個區提的最多的就是希望‘人隨事走,編隨事轉’。”如何更合理、穩妥的進行?市政協委員駱冰建議,加強權威性、更高層級的統籌領導,抓緊研究垂直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機制,此外,在判斷事權編制是否要下放問題上,建議引入第三方評判機制。
“扁平化管理,賦予街區更多權利和責任。”“強區放權要注重布局完善體系,引導社會力量加入。”“完善地方立法為行政授權提供依據。”市政協委員陳雁、吳雅琴、孫蘊分別表示。
會上,針對委員們提出的問題,市編辦、市經貿信息委、市規劃國土委等部門負責人作出了回應。
“意見建議針對性和操作性強,對我們下一步完善強區放權有關工作措施有很重要的指導作用。”市政府副市長艾學峰表示,市政府將進一步做好事權下放工作、承接工作,并全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在評議當中,委員們以批判性思維發現問題,以建設性的態度提出意見和建議。會后,市政協將會形成《民主監督建議書》報市委、市政府決策參考,也希望各位委員繼續關注這項改革,為深圳的改革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市政協常務副主席劉潤華說。
編輯:薛鑫
關鍵詞:政協 強區放權改革 民主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