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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戶籍制度等25份社會民生文件細化落實
2016年31個省份公布省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
三張清單:“到位”不“錯位”
本報記者 劉文波
即將過去的2016年,“三張清單”成了各級政府官員嘴中的高頻詞匯。所謂“三張清單”,即“權力清單”“負面清單”“責任清單”,實質就是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具體操作指南。
“權力清單”——明確政府該做什么;“負面清單”——明確企業不該干什么;“責任清單”——明確政府該怎么管市場。
2016年,國務院以及地方政府普遍按照“清權、減權、制權、曬權”四個主要環節,對政府部門權力“大起底”。目前,按照中央要求,31個省(區、市)已全部公布省級政府部門的權力清單,其中29個省份公布了市、縣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
在中國政府網網站首頁,“權責清單”欄目異常醒目。國家發改委的權力清單列出了“境內外資銀行外債借款規模審批、企業債券發行核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等12項。在吉林省政府部門責任清單上,可以看到每個部門都按照5大類列出自己的責任清單,分別是:部門主要職責;與相關部門的責任邊界;行政權力對應的責任事項和問責依據等。
“有了責任清單,我們就要種好‘責任田’,當好‘服務員’!”吉林省農委主任李國強說。
在建立權責清單的同時,各地還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制定權力運行圖,簡化行政流程,縮短辦事時限,同時把權力主體、權力依據、監督電話等一并向社會公布。
國家行政學院原副院長周文彰提醒,在制定和推行清單管理模式的過程中,也要警惕“歪嘴和尚把好經念歪了”,做到“三個防止”:防止從權力清單去推導責任清單;防止從審批事項來推導監管責任;防止用“有限政府”的概念去模糊部分領域的“無限監管”責任。
編輯:梁霄
關鍵詞:改革 清單 貿區 戶籍 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