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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中醫藥》白皮書(全文)
3. 中醫藥的歷史貢獻
中醫藥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典型代表,強調“道法自然、天人合一”,“陰陽平衡、調和致中”,“以人為本、懸壺濟世”,體現了中華文化的內核。中醫藥還提倡“三因制宜、辨證論治”,“固本培元、壯筋續骨”,“大醫精誠、仁心仁術”,更豐富了中華文化內涵,為中華民族認識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有益啟迪。
中醫藥作為中華民族原創的醫學科學,從宏觀、系統、整體角度揭示人的健康和疾病的發生發展規律,體現了中華民族的認知方式,深深地融入民眾的生產生活實踐中,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健康文化和實踐,成為人們治病祛疾、強身健體、延年益壽的重要手段,維護著民眾健康。從歷史上看,中華民族屢經天災、戰亂和瘟疫,卻能一次次轉危為安,人口不斷增加、文明得以傳承,中醫藥作出了重大貢獻。
中醫藥發祥于中華大地,在不斷汲取世界文明成果、豐富發展自己的同時,也逐步傳播到世界各地。早在秦漢時期,中醫藥就傳播到周邊國家,并對這些國家的傳統醫藥產生重大影響。預防天花的種痘技術,在明清時代就傳遍世界。《本草綱目》被翻譯成多種文字廣為流傳,達爾文稱之為“中國古代的百科全書”。針灸的神奇療效引發全球持續的“針灸熱”。抗瘧藥物“青蒿素”的發明,拯救了全球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數百萬人的生命。同時,乳香、沒藥等南藥的廣泛引進,豐富了中醫藥的治療手段。
二、 中國發展中醫藥的政策措施
中國高度重視中醫藥事業發展。新中國成立初期,把“團結中西醫”作為三大衛生工作方針之一,確立了中醫藥應有的地位和作用。1978年,中共中央轉發衛生部《關于認真貫徹黨的中醫政策,解決中醫隊伍后繼乏人問題的報告》,并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有力地推動了中醫藥事業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指出,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保護人民健康。1986年,國務院成立相對獨立的中醫藥管理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相繼成立中醫藥管理機構,為中醫藥發展提供了組織保障。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將“中西醫并重”列為新時期中國衛生工作五大方針之一。2003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2009年,國務院頒布實施《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逐步形成了相對完善的中醫藥政策體系。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黨和政府把發展中醫藥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在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著力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和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中西醫并重”“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2015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醫藥法(草案)》,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和法制保障。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作為今后15年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行動綱領,提出了一系列振興中醫藥發展、服務健康中國建設的任務和舉措。國務院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把中醫藥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對新時期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作出系統部署。這些決策部署,描繪了全面振興中醫藥、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構建中國特色醫藥衛生體系、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宏偉藍圖,中醫藥事業進入新的歷史發展時期。
中國發展中醫藥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措施:
堅持以人為本,實現中醫藥成果人民共享。中醫藥有很深的群眾基礎,文化理念易于為人民群眾所接受。中醫藥工作以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擴大中醫醫療服務供給,提高基層中醫藥健康管理水平,推進中醫藥與社區服務、養老、旅游等融合發展,普及中醫藥健康知識,倡導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增進人民群眾健康福祉,保證人民群眾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醫藥服務。
堅持中西醫并重,把中醫藥與西醫藥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堅持中醫藥與西醫藥在思想認識、法律地位、學術發展和實踐應用上的平等地位,健全管理體制,加大財政投入,制定體現中醫藥自身特點的政策和法規體系,促進中、西醫藥協調發展,共同為維護和增進人民群眾健康服務。
堅持中醫與西醫相互取長補短、發揮各自優勢。堅持中西醫相互學習,組織西醫學習中醫,在中醫藥高等院校開設現代醫學課程,加強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中醫醫院在完善基本功能基礎上,突出特色專科專病建設,推動綜合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中醫藥科室,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項目,促進中醫藥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發揮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中醫藥參與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治和重大傳染病防治的機制,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
堅持繼承與創新的辯證統一,既保持特色優勢又積極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建立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和臨床診療經驗傳承制度,系統挖掘整理中醫古典醫籍與民間醫藥知識和技術。建設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技創新體系,開展中醫藥基礎理論、診療技術、療效評價等系統研究,組織重大疑難疾病、重大傳染病防治的聯合攻關和對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藥防治研究,推動中藥新藥和中醫診療儀器、設備研制開發。
堅持統籌兼顧,推進中醫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把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作為一個有機整體,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實施基層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實施“治未病”健康工程,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開展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構建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協同創新體系。實施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提升中醫藥人才隊伍素質。推動中藥全產業鏈綠色發展,大力發展非藥物療法。推動中醫藥產業升級,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活動,弘揚中醫藥核心價值理念。
堅持政府扶持、各方參與,共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把中醫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納入相關規劃、給予資金支持。強化中醫藥監督管理,實施中醫執業醫師、醫療機構和中成藥準入制度,健全中醫藥服務和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制定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積極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不斷激發中醫藥發展的潛力和活力。鼓勵社會捐資支持中醫藥事業,推動社會力量開辦中醫藥服務機構。
編輯:秦云
關鍵詞:《中國的中醫藥》白皮書 中醫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