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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洪澤區檢察院公訴,洪澤區法院最終判處羅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百萬元,羅明的弟弟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而他們的嬸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并且禁止她在緩刑考驗期間內從事藥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假藥生產銷售鏈
從“上家”手中買來半成品
據羅明交代,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間,他在未取得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從陳某(已判決)手中購進半成品藥品,包裝生產冒用他人批準文號的“風濕骨痛膠囊”等藥品,并以北京協和醫學院附屬風濕骨病康復中心等名義對外銷售。他弟弟負責包裝、發送假藥,而他們的嬸子則充當客服角色,負責接聽電話等事宜。
網絡推廣假藥花了200多萬
據羅明等人交代,他們通過北京某網絡公司違規發出虛假宣傳,采取快遞物流發貨,向北京、湖北、江蘇等地數千名患者銷售假藥。
根據辦案機關查明,羅明等人為了吸引受害者上當受騙,也是不惜花血本,單支付給北京某網絡公司在互聯網上的推廣費用就高達200余萬元,而他們通過物流公司代收的貨款額也高達530余萬。
“冒牌醫生”網購假藥
隨后本案中涉嫌銷售假藥的“醫生”孫彪在網上看到武漢某藥品公司招商廣告,聯系購進這些藥品。孫彪還交代,對方每次都是通過快遞公司發貨,藥品貨款也是由快遞公司代收。而陳女士從他這里購買并服用的“風濕骨痛膠囊”就成了這起特大假藥案案發的關鍵。
編輯: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