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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人次被通報問責 "一把手"占六成以上
李慶貴為何被免職,而且通報還被中紀委轉發?
這與其3名班子成員落馬有關。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河南省紀委立案查處了新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賈全明,新鄉市政府原副市長崔學勇等3名廳級領導干部。
通報稱,這3起案件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且違紀違法行為主要發生在李慶貴擔任新鄉市委書記期間。
根據通報,作為新鄉市“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李慶貴,對主體責任認識模糊、工作領導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對班子成員疏于教育、管理和監督,用人嚴重失察失誤,面對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不堅持原則、不敢斗爭,對連續發生的3名廳級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在此之前,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還首次集中通報了8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責任追究典型案件。
例如,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所屬長江航道規劃設計研究院多次發生嚴重違紀問題,有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并退繳費用。
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時任長江航道局黨委副書記、局長熊學斌被免去職務,原黨委書記、副局長李偉紅(已退休)等人被通報批評。
福建省廈門市環保局先后有1名副局長、1名副調研員及3名分局局長、副局長,收受賄賂被查處。廈門市環保局黨組書記謝海生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免去黨組書記職務并通報批評。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披露的數據顯示,在被問責的397人次當中,一把手249人次,占總人次的62.7%。
杜治洲認為,無論在單位里還是在地方上,“一把手”的權力都是最大的,所以責任也最大,問責對象多數為“一把手”也就不難理解。
“‘一把手’作為單位主要負責人,本身就擔負著政治責任,對‘一把手’實行問責,本應該是問責制度的基本方向。”莊德水說,“問責制度能不能發揮效力,就在于‘一把手’是不是切實承擔起管黨治黨的責任。”
因此,莊德水認為,我們對“一把手”實行嚴格的問責,就可以使主要領導干部切實承擔起管黨治黨的責任,代表了我們新的反腐敗發展方向;也就抓住了問責的“牛鼻子”,形成一個完整的責任鏈條,管住不正之風。
在238起典型問題追究的責任類型中,追究主體責任267人次,占比75%;追究監督責任63人次,占比18%;追究領導責任24人次,占比7%。
那么,追究主體責任占比達到四分之三,背后又隱藏著怎樣的含義?
對此,莊德水分析說,我們不能把問責僅看成是一種事后追究的手段,更應該看到問責本身具有“治本”功能,通過問責,推動領導干部切實抓好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在其位謀其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落實。
在杜治洲看來,追究主體責任,恰是說明實踐中主體責任履行不夠徹底、不夠充分,是當前黨內監督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這就要求領導干部應該把本應承擔的主體責任勇敢地擔當起來。
制定國家監察法完善問責制度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相關資料顯示,問責條例頒布前,黨內法規制度中,與問責相關的共有119部,其中專門規定12部,包含問責內容的多達107部。
正是對現行黨內法規中的問責內容進行梳理、提煉、歸納、總結,形成《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部基礎性法規。
根據問責條例,現有各類問責規定中的14種問責方式,被規范為對黨組織3種問責方式(檢查、通報、改組)、對黨的領導干部4種問責方式(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
通報的238起典型問題共被問責的397人次中,對黨員干部采取的問責方式,屬于通報一類處理方式的共397人次。除此之外,受到紀律處分的258人次,占比62%;受到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的64人次,占比15%;受到誡勉的36人次,占比9%;其他問責方式有57人次,占比14%。
通報中稱,當前之所以產生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問題,歸其根本在于一些黨的領導干部沒有正確認識權力與責任的關系。
“要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失責必問、問責必嚴。”通報中說。
莊德水向《法制日報》記者分析說,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一方面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一方面從制度上完善問責制度,特別是問責條例的發布,實現了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莊德水認為,問責條例實施后,福建、云南、甘肅等省份隨即制定了實施細則,下一階段我們會看到更多問責案例的發布以及更多黨員領導干部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而受到追責,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
莊德水還提醒說,紀律處分是問責條例規定的其中一種問責方式,著眼于提升問責的權威性,還需要嚴格執行紀律處分條例,“不能用紀律處分來代替問責,也不能用問責來代替紀律處分,應該在兩者之間形成一個有機的銜接機制”。
“問責,是一種政治性的問責,主要是針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并不能約束非黨員國家公職人員,因此,有必要在以后制定國家監察法時,賦予國家監察機構相應的問責職能和手段,對非黨員國家公職人員實行問責,完善我國的問責制度。”莊德水建議。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問責 責任 人次 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