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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宿遷市建立大病補充保險制度
近日,江蘇省宿遷市委農工辦、市扶貧辦、市衛生計生委和市民政局等部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和解讀該市低收入農戶大病補充保險制度。據悉,這項制度將為當地20.58萬戶低收入農戶提供保障,對基本醫療保險合規醫療費用的剩余部分進行補償,補償比例為85%,賠付額上不封頂,首年度補償不設起付線。
據統計,宿遷市低收入農戶中因病致貧占比高達44.7%,該市近期相繼出臺《市政府關于建立低收入農戶大病補充保險制度切實緩解因病致貧問題的意見(試行)》和《宿遷市低收入農戶大病補充保險實施辦法(試行)》。根據這兩個文件,該市大病補充保險制度將以“十三五”期間參加基本醫保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為保障對象。低收入農戶是指人均年收入低于6000元的農戶,包括一般貧困戶(扶貧開發戶)、低保貧困戶和五保貧困戶,在享受大病補充保險保障前應先行參加基本醫保。該市明確,在“十三五”期間新增的低收入農戶從建檔之日起自動列為參保對象,享受大病補充保險政策保障;提前脫貧的低收入農戶在“十三五”期間繼續享受大病補充保險政策。
宿遷市大病補充保險資金由市、縣(區)分級籌集,原則上采取財政資金、其他調節資金(福彩公益金,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相關基金)及社會募集資金等方式,并實行單獨分項核算,單獨記賬,專款專用。自今年9月7日以后結算的低收入農戶均可以享受大病補充保險政策。(特約記者王啟明)
編輯:趙彥
關鍵詞:江蘇省宿遷市 大病補充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