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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敬龍案,民眾需要一個交代
民眾最關心的不是賈敬龍的生死,而是案件背后暴露出來的公力救濟的缺失
這兩天,一個叫賈敬龍的名字刷爆了朋友圈,多位知名法學專家為其奔走吶喊,呼吁河北省高院刀下留人,留其一命。原因是賈敬龍殺人的直接誘因:2013年5月27日,賈敬龍準備做婚房使用的房子被以村長為代表的村委會組織強行拆遷。
對于是否應該槍斃賈敬龍,我不想多發表意見,因為專家有專家的看法,但一個案件,經過了兩審終審,而且又經過了最高院的死刑復核,如果仍要判死刑立即執行的話,那么法院應該有其道理。特別是在現如今黨中央高舉反腐大旗的形勢下,在無數網民都密切關注此案的形勢下,法院徇私枉法作判決的可能性不大。
除了人們對村干部欺壓村民的憤怒和暴力拆遷的感同身受外,官方沉默則是事件發酵的一個主要原因。打開網絡,輸入“賈敬龍”,無數坊間的說法鋪天蓋地,悲情的筆墨把賈敬龍一家的遭遇,渲染得催人淚下。憑著多年的媒體從業經驗,我的第一反應就是“事兒一邊倒必有妖”,但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連我一個吃瓜群眾都感覺案子未必像坊間說的那樣,都在尋找力挺官方的理由,官方卻對此事一點聲音都沒有。
賈敬龍案,民眾需要一個交代,至少要包括以下兩方面:一方面是關于法院量刑的答疑。雖說有個詞叫“殺人償命”,但實踐中,并不是所有故意殺人案的被告都被判處了死刑立即執行。法院判民事案件尚有一個判后答疑、案結事了的做法,如此備受關注的刑事案件,是否該對其家人及民眾進行一次判后的量刑答疑呢?賈敬龍的自首情節,一直是此案爭議的焦點:據賈敬龍自稱,他逃跑的路線是事先選好的,就是往長豐派出所方向跑。因為在抵制暴力強拆的過程中,其在距離最近的高營派出所受到過不公平待遇。在車上,賈敬龍給前未婚妻呂丹丹打了一個電話,他在電話里告訴她,讓她告訴她爸媽說他把何建華打死了,去派出所自首(此事,呂丹丹已在庭審時證實)。賈敬龍還自稱,在被村民堵住后,見到了警察,他高呼:“我要自首!”庭審時,他要求這名警察出庭作證,但遭到法庭拒絕。上述情況是否屬實?法院不認定賈敬龍自首的依據又是什么?
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對整個事件的全面解釋。比如,北高營村舊村改造系違法實施?案發前,賈敬龍家是否遭受非法“三停”,待遇停發、克扣補償款等不公正待遇?財產評估依據是什么?嚴重低于石家莊市城中村當時的評估標準是否屬實?賈敬龍父親與村委會所簽訂的協議是否違背當事人意志?2015年5月17日,賈敬龍房子是否屬于被強拆?當地警方處置過程是否合法?是否出現賈敬龍所說的在派出所遭受了不公正待遇?在何建華去世之后,他的兒子何志輝很快便接任村長,何志輝接任村長是否符合規定及程序?等等。
其實,民眾最關心的不是賈敬龍的生死,而是案件背后暴露出來的公力救濟的缺失。從法律上講,賈敬龍槍殺何建華一事在性質上屬于私力救濟,這是法律堅決不允許的。但是,杜絕私力救濟的前提,應當是公力救濟的順暢與高效。據說,賈敬龍在槍殺何建華之前,也曾尋求過公力救濟,如報警、談賠償、上訪,一系列的公力救濟途徑無效后,他才走上了不歸路。如果情況屬實,當下民眾公力救濟的不暢和效率低下,恐怕才是最大的問題。(馬岳君)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賈敬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