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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仿青銅器紋飾熨斗
熨斗,是現代家庭常備的小家電,但它卻不是現代人的首創。早在兩千多年前,我國古人就已經發明了這種用來燙平衣物的器具。據史料記載,熨斗最初在商代發明時是被當做一種刑具使用,專門用來燙人的皮膚。到了秦末漢初,其功能才定型于熨燙衣服并一直流行至今。
古人熨衣前,把燒紅的木炭放在熨斗里,待底部熱得燙手了再使用,所以又叫“火斗”,也有把熨斗叫做“北斗”、“金斗”、“樵斗”的。
如圖所示是一件清代老熨斗,呈黑灰色,碗口狀,底部為圓形,直徑約10 厘米,上部開口如一片荷葉,因高度不一而有起伏。熨斗總長約20厘米,高約11厘米,厚約0.6厘米,為紅銅所制。全身仿青銅器紋飾,均勻布滿回形紋,正 中則是三個篆體的團壽形。手柄為空心設計,便于插接木把,防止燙手。柄上還精心雕琢了兩條游龍戲珠,看起來栩栩如生。整個燙斗樣式精巧,形狀美觀,不僅有 實用性,也具觀賞性。
在2000多年的歲月更迭中,燙斗的形 狀、功能多次發生改變。魏晉南北朝時期,熨斗的主體材質是銅或鐵,并未安裝木柄。宋代熨斗一般是空心短柄,插入木把,放碳火的托盆也更高、更深一些,形狀 不完全是圓形的,也有呈斗狀堤型的。不僅用于傳統的熨衣、平帛,還用于熏香、熨紙、護書、飲酒。明清時期,熨斗沿襲宋元時期的造型,只是靠近手柄處的口沿 向上昂起得更高,更好地防止火燼外落。到了民國時期,熨斗的形狀由碗口狀變成了三角狀、密封式,與現在的熨斗已經很接近了,只是多了一個“小煙囪”。民國后期的熨斗連“煙囪”都沒有,燃料大多被密封在一個空間內,待熨完衣服后,再倒出燃燒后的灰燼,而這種熨斗的形狀與現在的熨斗就基本一致了。
編輯:陳佳
關鍵詞:清代 仿青銅器 紋飾熨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