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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臺新規依法推進南疆免費高中教育
新華社烏魯木齊10月13日電(記者阿依努爾)自2016年11月1日起,新疆將根據最新出臺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南疆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條例》,保障南疆免費高中教育穩步推進。
這是記者13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了解到的。根據自治區近日對外公布的《條例》,具有南疆地區戶籍或者以其為經常居住地,并已完成義務教育階段教育的適齡初中畢業生(下簡稱“適齡學生”),不僅能夠免費完成高中階段教育,還能夠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免費接受高中教育的權利。同時,自治區和南疆將以政策、資金、師資等各方面的“傾斜”,深推免費高中教育。
按照《條例》要求,自治區人民政府需實行面向南疆地區配置優質教育資源的“傾斜”政策。南疆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需將普及免費高中教育納入本地發展規劃,并保障教育經費的足額投入,在新建居民區時需同步建設高中階段學校。
《條例》對南疆與對口援疆省市,以及疆內高中階段學校建立對口支援機制,開展專業、課程、師資隊伍等各方面合作,做出了明確規定。
《條例》還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及其處理方法做出了明確規定。如:拒絕接受適齡學生入學的組織或個人將被問責;脅迫、誘騙或者以宗教的名義阻礙、干涉適齡學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使其失學、輟學等的個人和組織,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條例》中規定的南疆地區包括喀什、和田、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蘇,是維吾爾族、柯爾克孜族、蒙古族、塔吉克族等少數民族的主要聚居區,受經濟發展滯后、信息閉塞等因素限制,教育一直是阻礙當地發展的“短板”。
自治區教育廳提供的數據顯示,2010年之前,南疆地區高中升學率僅為23%。隨著近年來國家和自治區各項優惠措施的大力實施,升學率不斷提高,但仍低于全疆平均水平。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新疆 免費高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