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于大中城市來說,明文規定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積分落戶方式,大城市落戶條件中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求不得超過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過3年。
其實,早在2014年7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正式公布后,很多地方放的落戶口子比中央文件要寬松得多。比如中等城市和大城市落戶的城鎮社會保險年限要求,安徽省縮短到“不得超過1年”和“不得超過3年”。河南、黑龍江、河北也適當縮短了繳納社保的年限??梢姷胤缴贤七M城鎮化的迫切。
土地
不過,在市場化的條件下,人口的流動是與產業發展正對應的。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與戶籍人口城市化率差距大的地方,往往就是人口聚集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因為這些城市集聚了中國的大部分政治、經濟、文化資源,對周邊形成虹吸效應。產業發展的不均衡,導致了中國各地城鎮化水平的差異。
而在現在經濟新常態下,各地經濟發展冷熱不均,也將會影響到各地落戶政策的執行,難免形成一二線城市落戶需求大,三四線城市吸引人才難的問題。這對于房產去庫存壓力山大的三四線城市來說,見效還有待時日。畢竟要留住人,產業是根本??梢韵胍?,這次落戶限制的放開,也將成為不少城市人才競爭的契機。
這次方案里有一條,“戶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進一步放寬外來人口落戶指標控制,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這個意思是鼓勵就地消化。但實際上,對于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的有意控制,使得這個落戶政策更為微妙。在這些城市,人口的控制和產業疏解還將繼續,放寬的落戶治標必定會留給精心篩選過的新居民。
今天上午,國土資源部公布《關于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的實施意見》,用來配套“1億人”的落戶計劃。
《意見》提到,2015-2020年,全國將新增3900萬畝建設用地,其中,配合“1億人”落戶計劃的各類用地需求,初步估算為1200畝。但這1200畝原則上不會安排給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區。也就是說,這些超大和特大城市將會繼續限制土地供應來達到控制人口規模的目的。
但實際上,這些超大和特大城市依然是人口凈流入地區,可以想見,今后的一段時間,這些城市的土地供應依然會非常緊張,這會讓這些城市的高房價和限購政策延續下去,從而間接達到控制人口的目的。
而人是跟著產業走的。隨著這些超大和特大城市的產業不斷向周邊疏解,中心城市的人口流入速度最終會放緩。到時,幾個中心城市,帶動周邊一批中小城市,產業有分工,人口分散居住,才算是做到協調均衡發展。
那個時候,戶籍就只代表你的居住地,而不是攀比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