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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新舊物業上演“奪區”冷戰 業主維權難
原物業服務合同時間實際是到2016年9月30日。龍泉物業提出,根據合同約定,業主大會形成的解聘決議是在實際物業服務期內進行的,而根據合同內容,,如業主對龍泉物業服務不滿意,應提出書面整改意見,整改不到位才能終止合同。因此,建議雙方盡快啟動合同司法判定,最終再根據判定結果進行處理。
“作為行政主管部門,住建部門有監督指導協調的權利,但缺少強制性手段。只有滿足司法合同判定清晰且物業拒不接受和執行判定的情況下,住建部門才可以提供執法建議書,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違法一方進行處理?!?該負責人說。
小區居民:有的堅決要換有的無所謂
針對鬧得不可開交的更換物管一事情,小區居民李女士說:“我只說了一句物管費是否可以緩交一下,就被物管工作人員罵滾出去,態度太惡劣了。小區衛生差,維修費貴,物管換個水龍頭要收人工費50元。A1幢一居民有次被困電梯,打電話求救物管,40分鐘后才有人到來,我堅決支持換掉這樣的物管。
73歲的劉大爺則表示:“只要安全、服務到位就行,換不換都無所謂?!?/p>
而在小區開商鋪的王先生認為:“云南省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的函我們看到了,前些日子貼得到處都是。居然是以‘維穩’的理由發的紅頭文件,我覺得這個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才是不穩的源頭,小區內部紛爭,跟它八竿子都打不著的協會居然插進來干涉,亂發紅頭文件。這是代替政府干預小區正常維權活動?!?/p>
云南網記者實地調查發現,10月9日當天已有不少住戶等不到新物業到來,依舊到原物業管理處繳納費用。
金鷗:行業協會出紅頭文件違法
“物管擅自漲價,服務有問題還占據小區不走?!?金鷗說:“我們也希望在陽光下合理合法生活,原物管公司站錯了位置,他們是服務者而不是管理者。相關矛盾和焦點問題我們都已反映給街道辦、住建局和當地派出所,希望政府能拿出可行的辦法,還小區以寧靜。”
金鷗表示,業委會貼出的公告全部被原物管撕毀,換上的是對業委會代表合法性的質疑,對其本人的人身攻擊,甚至物業工作人員還冒充業主帶頭拒絕新物業公司入駐。
“目前小區很混亂?!?金鷗坦承;“合法的簽有合同的新物業公司進不來,而已經解聘沒有續約的原物管公司還繼續賴在小區行使管理權限。”
“在這個事情上,不守法者違法成本太低,守法者維權成本太高?!苯瘊t介紹,在住建局根本查不到云南省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的備案,業委會不認可該份文件內容,而且作為一個行業指導協會,以紅頭文件的形式下發文件,這簡直是對《物權法》的褻瀆,目前正在搜集證據準備起訴對方的侵權行為。
“物權法不是寫了掛在墻上的,希望江東花城居民能成為昆明行使物權法的開路者?!?金鷗說。
編輯:秦云
關鍵詞:小區物業 “奪區”冷戰 物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