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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將城鄉并軌
北京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將城鄉并軌。昨天,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在“十三五”時期實施精準救助的意見》。意見指出,將用兩到三年時間,實現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全覆蓋,精準識別,因人施策,確保實現低保救助“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堅決杜絕“關系保”“人情保”,杜絕因救助不及時導致沖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發生。
據統計,截至2015年底,全市享受社會救助的家庭為91626戶、160112人。意見指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現行救助工作中救助形式單一、管理形式粗放、制度聯動協同不夠和社會力量參與度不高等問題逐漸顯現。
《關于在“十三五”時期實施精準救助的意見》提出,將在基本生活保障、醫療、教育、就業、住房和供暖等方面為困難人群提供精準救助。其中包括建立城鄉統籌的特困人員供養制度,全面實現供養標準城鄉并軌;確保貧困學生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對困難家庭進行冬季采暖救助等。
為讓精準救助落到實處,全市將設立統一的社會救助求助熱線,整合民政、農委、教育、住房建設、衛生計生、人力社保、殘聯、共青團、紅十字會等部門、組織的困難群眾信息,實現數據互通共享。建立精準救助信息分析平臺,通過數據比對掌握困難群眾救助預警。
凡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均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提出救助申請。街道(鄉鎮)和區民政部門分別按照100%和不低于30%的比例進行入戶調查,并通過跨部門的信息核查機制對申請家庭的財產狀況進行全面核查。嚴禁不經調查直接將申請人納入救助范圍。
對享受特困人員供養、低保、低收入和因病致貧救助的困難家庭,建立“一戶一策一檔”,根據救助對象的年齡結構、身體狀況和健康程度等,逐戶逐人編制幫扶方案。
實行困難家庭救助情況居住地長期公示和網上信息公開。建立社會救助資金年度審計制度,規范救助行為,防止出現“關系保”“人情保”。實施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享受社會救助備案,嚴格核查管理,杜絕優親厚友。
亮點解讀
■關鍵詞:基本生活保障
全面實現供養標準城鄉并軌
意見出臺后,將建立城鄉統籌的特困人員供養制度,全面實現供養標準城鄉并軌。優化完善低保標準調整機制,修訂有關城鄉低保和家庭財產認定的具體規則,通過標準化處理、電子化采集方式完成困難程度篩查。加大對低保以外邊緣群體的救助力度,確保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救助范圍。完善低保分類救助,提高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保障水平。建立低收入認定標準自然增長機制。
■關鍵詞:醫療救助
個人繳費部分將有財政補貼
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強化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的業務協同,優化就醫結算方式,緩解困難群眾就醫負擔。對困難家庭成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推進因病致貧家庭醫療救助,將符合條件的重病患者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努力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關鍵詞:教育救助
困難家庭幼兒減免保育費用
對困難家庭幼兒給予學前教育資助,減免保育費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困難家庭學生寄宿費并給予伙食補助和助學補助。開展普通高中教育救助,為困難家庭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實施中等職業教育救助,免除貧困學生學費并給予國家助學金。開展高等教育新生入學救助,對當年參加高考并被錄取的困難家庭大學新生給予入學救助。開辟高等教育入學“綠色通道”,為困難家庭大學生提供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金,緩解經濟壓力。
■關鍵詞:就業救助
由“輸血”向“造血”轉變
對登記或轉移就業登記的困難家庭成員“一對一”幫扶,確保困難家庭中至少一人實現就業。由偏重“輸血”向注重“造血”轉變。對實現就業的困難家庭成員給予就業獎勵和救助漸退。(記者 金可)
編輯:趙彥
關鍵詞:京特困人員 供養標準 城鄉并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