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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程序之真防止QQ微信“老總之假”
小嚴在杭州蕭山某水果商行做財務。9月19日那天下午,小嚴被拉進了一個QQ群。人事部的蘭姐告訴他,這是公司法人王總建的群,方便他直接布置工作。第二天下午,王總就在群里,說有個業務公司把15萬誤轉到自己的私人賬戶上了,讓財務先給轉回去。匯完錢后,小嚴剛想在群里回復王總,王總卻突然退出了QQ群。向老總打電話一核實,結果卻發現王總是假的。
在眾目睽睽之下,假老總混進了QQ群,并在里面發號施令,先讓人事部通知財務人員加入,然而再施以“私賬誤轉”的騙術,最終輕易而舉的達到詐騙的目的。若不是騙子主動退出,相信公司財務人員還“傻傻的等老總把錢還回來”。當然,微信里“老總加入”就沒有過么幸運了——桐廬某旅游開發公司的財務小陳在公司老總“蔣總”發了一個微信加好友申請后,不但直接認證通過,還按指示轉了200萬元款項,結果慘遭欺騙。
其實,如果從技術上來說,騙子的手法并不高明,跟傳統的模式并無兩樣,甚至有些老得掉牙。以盜號或者冒充的方法,向對方編織一個理由,比如“某某因車禍受傷住院,現需要打款”之類,或者“我現在外有事,不方便轉賬,先打款應急”等,不過是利用的對方的身份信任,或者職位影響。如果說個人被騙還是基于沒有程序性把關,那么QQ微信“老總之假”,暴露的則是程序之弊。或者說,不是騙術太過高明,而是被騙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太過粗放,從而給了騙子以可乘之機。
此說明,一方面,企業負責人可以不履行程序,比如出具借款單或者負責人簽字的憑據,然后按照“公私分別”的原則,進行嚴格的財務把控,而恰是長期違反財務程序,公私不分而視為個人的“小金庫”,權力或身份超越了制度,路徑依賴和權力崇拜之下,方有“令下必匯款”的絕對服從和毫無防備的執行。另一方面,財務人員沒有執行財務制度,對資金的安全性缺乏戒備,過于“唯上是從”,從而忽略了最基本的程序細節,給了“假老總”們行騙的機會。
假若,單位的賬務管理做到了“公私分明”和“管理規范”,即便是單位的老總,也不能在沒有任何憑據和手續的基礎上,就直接從賬上轉款或者提現,那么騙子的身份冒充得再真實也很難得逞。與此同時,若是財務人員能基于資金安全而不是身份服從,在轉款之前多核實一下,比如給老總打個電話請示,親耳聽到老總的授權與委托,并核實資金的支付理由和轉賬方的身份,騙子就幾乎沒有成功的可能。
新的技術的運用,確實增加了被騙的風險和防騙的難度。不過萬變不離其宗,如果能夠嚴格履行程序,就能識騙和防騙。于個人而言,就是真正恪守防騙訣竅:不信、不匯款、不轉賬。除了當面委托或者電話核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完善相關手續,并與銀行等部門合作核對之后,才實施轉賬或者匯款,那么“老總”也好,“親人”也罷,最終都會顯露原形。時下,各種風險提醒和防騙指南已遍布城鄉,然而很多人依然成為被騙的對象,并一度出現“墻外張貼著防騙圖片,高校老師被騙一千多萬”的案例。對騙術缺乏基本的把控,對程序缺乏基本的遵循,應是QQ微信“老總之假”屢屢得逞的主因。
騙與被騙具有相對性。當防騙的意識和能力得到提升之后,那么被騙的可能性就會大為降低。客觀的說,不高明的騙術依然存續并成為社會之痛,映射出防騙意識的不足,以及防騙能力的低下。若再加上程序把控的闕如,騙子不成功才是不正常的行為。如是觀之,教育和提醒、打擊與懲治是一方面,如何以程序為核心,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讓制度成為最好的避風港,則是QQ微信“老總之假”引發的思考。(堂吉偉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QQ群 微信 假老總 騙錢 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