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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拒為女擇名校應多點“理想認同”
江蘇省常州市朝陽中學殷濤拒絕為成績優異的女兒小升初擇“名校”,而是讓女兒進入了自己所在的外來工孩子占到了大多數的朝陽中學,這也讓他承受了來自身邊人的不少壓力,甚至有人認為他是在作秀。殷濤的做法獲得了常州市教育局局長的力挺、點贊。(9月19日《現代快報》)
一校之長將孩子留在自己學校讀書而不是轉到他校,無論是基于職業的要求,還是教育的自信,都無可厚非。若是連校長都要為自己的孩子擇名校,很可能引起普通教師以及家長們的紛紛效仿,從而造成生源的流失,使學校失去核心競爭力。也正是基于這種關鍵利益訴求,很多學校為了留住生源而采取了相對過激的手段,比如,2015年,江蘇宿遷青華學校的部分教職工反映,該校強制要求教職工子女在升學時必須報考本校,不然就停職處理。2013年,湖南郴州永興縣一中的曹和(化名)等5名教師稱,因他們的子女在當年學期未在永興一中就讀高中,他們接到學校辦公室電話,被要求去該縣實驗中學交流教學1到3年。
有了這些留住生源的內部“潛規則”,校長拒為成績優異的女兒擇名校似乎不值得稱道。相反的是,校長利用自己的職務影響或者人脈關系,把孩子送到名校去讀書,應當不是一件難事,并為其他人心照不宣所認可。畢竟,現實生活中,鮮有一所教學質量一般的學校校長或者老師,能在有機會給孩子擇校之時,把孩子留在本校讀書。
基于“不輸在起跑線上”的教育公平訴求,給孩子擇名校有一股強大的利益驅動。也正是基于對“潛規則”的默認,才使得拒絕擇名校具有“另類的況味”。嘩眾取寵也好,故意作秀也罷,這些論斷只是基于旁觀者的先入為主,而沒有進入當事人的內心,確實很難讀懂“另類”背后的深意。當然,無論是基于職務行為的被動,還是出于個人理想化的主動,我們更應相信《校長的孩子都去擇校了,誰會相信我的教育理想》這篇文章里,真實地表達了當事人不變的初心。
確實,當下的國內教育陷入利益沖突與矛盾交織之中,使得任何改革的訴求,都遭遇到了強大的觀念限制與行為阻礙。比如河北省涿鹿縣教科局郝金倫自2013年任職教科局局長以來,全面推行了“三疑三探”教學改革,結果因家長反對被叫停,其本人也提交了辭職申請。2015年,湖北武漢市教育局實施取消晚自習和周六校內補課的“禁補令”,家長們認為實施“禁補令”帶給孩子的負面影響多,集體到教育局門口請愿要求收回。
能夠認識到改革的重要性,并有強烈的改革訴求,然而自己卻不愿做改革的參與者,這便是包括家長在內的諸多利益者所具有的普遍性心態,并由此產生了強大的路徑依賴。由此滋生的后果是,理想化訴求與實際行為選擇之間,出現了嚴重的分化與割裂,以至是非不分,標準不一。結果則是,校長無論做出何種選擇都會遭到非議,擇校則會被冠以不自信,而不擇校則被視為作秀。是非模糊與選擇錯亂,才是真正的教育改革之困。故而,唯有多一點“理想認同”,才能最終實現改革破題。(堂吉偉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殷濤 校長 拒絕 女兒 擇“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