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沸點 沸點
霍建華遭誹謗維權獲賠十余萬
當月30日凌晨,網名“函數公”的焦某某在新浪微博中發文:“H=霍建華……這么帶入仿佛是解開了網易娛樂出的謎題,真讓博主驚訝,不應該的??!”同時上傳《橫》文若干張節選內容圖片,包含涉訴文字。
法院認為,涉訴文字使用“一位”男演員及陳述內容可看出,陳述事實針對特定男演員,供識別的特征要素多達7項,而霍建華同時滿足7項特征,且因較知名及參演多部金庸小說改編古裝劇,足以讓人理解指向霍建華。焦某某的涉訴言論及諸多網民跟帖也都認為指向霍建華。因此,法院認定涉訴文字指向霍建華。
法院認定涉訴文字內容系虛假事實。網易公司具有明顯的主觀過錯,構成對霍建華名譽權的侵害;焦某某作為擁有近20萬粉絲的實名認證網絡用戶,其身份認證為就職于華誼工作室的娛樂評論人,屬有較大網絡社區影響力的業內人士,應承擔較高注意義務,但其對無事實依據的轉載信息進行指名道姓的注解,擴大了虛假事實的傳播,具有明顯過錯,構成誹謗。
鑒于上述誹謗言論勢必給霍建華造成嚴重精神損害,法院酌情判定網易公司及焦某某在各自責任比例范圍內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而微夢公司已及時刪除涉訴微博,霍建華未對該公司提出其他訴求,故法院對此不持異議。 J151
編輯:楊嵐
關鍵詞:霍建華 誹謗 法院 網易 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