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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原子能機構積極評價我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
新華社北京9月8日電(記者榮啟涵)記者8日從環境保護部了解到,近期國際原子能機構對我國開展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綜合跟蹤評估已結束。此次跟蹤評估重點關注2010年對我國提出的79項建議的落實情況。據悉,目前已落實71項,尚有8項在落實過程中。
評估團對我國核與輻射安全工作6年來取得的成績給予積極評價。國際原子能機構核與輻射綜合跟蹤評估團團長拉姆齊·嘉美爾說,環保部(國家核安全局)參照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標準,進一步完善核安全法規體系,優化組織和管理系統,獨立有效地開展許可、審評、檢查和執法等監管活動。
據環保部核安全總工程師劉華介紹,目前8項待完成的建議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第一,推進核安全法的制定,進一步明確企業的首要安全責任,明確政府監管和信息公開;第二,希望中國政府制定一個長期放射性廢物管理政策,改變目前只有5到10年管理規劃的狀況;第三,加強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環設施的相關法規制定;第四,協調好中國政府各部門間管理工作,特別是“放射源應用過程中職業照射”的檢查,避免增加企業負擔。劉華說,此次評估后將制定具體計劃一一落實以上8項四個方面的建議。
據了解,此次評估還增加了福島核事故經驗反饋和輻射環境監測兩個新的模塊。
在回答記者關于核電發展的提問時,劉華介紹,目前我國已建設3座中低放廢物處置場,正在計劃新建5座。同時正在開展高放射性廢物處置場地下實驗室的選址和項目啟動工作,計劃5至10年建成。
拉姆齊·嘉美爾說:“目前中方有一個有效而強大的體系來應對放射性廢物管理,近地面和深層都有相應設施。我們有信心認為中國的放射性廢物管理措施及體系能夠適應目前核電和放射性材料使用的需求?!?/p>
核與安全監管綜合評估活動是國際原子能機構為成員國提供的服務活動,我國政府曾先后三次邀請國際原子能機構來華進行評估。劉華說,此次評估為我國參照國際最新安全標準,全面梳理優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搭建了良好的平臺。(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國際原子能機構 核與輻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