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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結果互認”成為醫院能力象征
從10月開始,京津冀三地聯合試點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工作,132家醫療機構、27項臨床檢驗項目可互認“通用”。據了解,三地將對范圍內醫療機構進行動態管理,對不符合互認要求的醫療機構,將根據情況督促整改或取消互認資格。(9月6日《新京報》)
檢驗結果互認的好處無須贅言。但在診療活動中,這一理想模式的實施受制于不少因素。在技術層面,標準不同成為最大掣肘。檢驗設備良莠不齊,檢驗方式各有不同,不僅存在較大誤差,還人為制造“毫克”和“毫升”、“定性”與“定量”等差異。標準不統一,就沒有可比性,有些雖然勉強可比,醫生也得加以換算,既麻煩又容易出錯。
從心理層面看,認同感不足、參與的積極性不高則是最大障礙。醫生“只相信本院”,既體現優勢心理,又可窺見求穩心態,畢竟外院的檢驗質量如何,醫生沒把握,引用外院的結果若出現差錯,多半只能“后果自負”,不如使用本院的結果安全。而給出檢驗結果的醫院也不愿在技術上自我矮化,主動改變自己一慣的做法,去迎合其他醫院的習慣,能被外院互認則好,不被認可也不會感到沒面子,結果互認缺乏動力。
這說明,推進檢驗結果互認需邁過最關鍵的兩道坎。其一是技術坎,其二是心理坎。京津冀三地推出的區域性互認舉措,正好牽住了這兩個“牛鼻子”。確定互認清單,挑選檢測方法與標準相對統一、結果相對恒定,沒有太大出入的檢驗項目列入互認目錄,減少了結果互認的爭議與風險,增加了可操作性。但更重要的是,通過資格確認,讓醫院以結果不被互認為恥,互認既是醫院的責任,也是醫院能力的象征。
當然,區域性的結果互認仍處于初探階段,面臨目錄項目太少等問題。已確定互認的27項檢驗項目只占所有檢驗項目極少一部分,互認所釋放的紅利仍很有限。參與互認的檢驗項目有必要不斷擴容,將更多項目涵蓋在內,但這需要區域內的所有醫院在技術和制度方面先做好銜接,為更廣泛的檢驗結果互認做好準備。
而在結果互認資格準入方面,也存在需要進一步完善的空間。假如醫院能夠像在乎醫保定點資格一樣,在乎檢驗結果互認資格,勢必增加醫院推進結果互認的主動性和榮譽感,醫院將通過提升檢驗的精確度,來爭取和保留這一象征技術能力的資格,如此一來,不僅結果互認的最大障礙被移除,檢驗質量和醫療安全也將大幅提升。(羅志華)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結果互認 醫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