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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對妨礙干擾巡視工作的堅決問責
新華社福州9月4日電(記者王成)在福建省剛剛啟動的今年第三輪巡視工作中,省委巡視組已著手對4個地方、單位黨組織開展“回頭看”,對于妨礙干擾巡視工作以及對巡視發現的問題不及時整改反饋的,將嚴肅處理并追究責任。
據統計,截至今年7月,福建省共開展14輪24批次巡視,完成對194個地方、單位黨組織的巡視工作,根據巡視移交的線索,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已對20名廳級干部、192名處級干部和467名科級干部進行立案審查。
然而,在這份名單的背后,仍發現個別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意識不強,對巡視工作配合度不高,干擾和影響巡視工作的正常開展。
2015年4月至5月,省委巡視組在巡視福建省汽車工業集團期間,時任集團黨組書記廉小強支持配合巡視工作不到位,導致集團提供的材料不及時、不完整、出錯率高。省委巡視組對廉小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意識不強、影響巡視工作正常開展的問題,進行巡視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予以通報批評。今年4月,對廉小強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福建省紀委又進一步立案審查。
福建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說,巡視監督的作用能否充分發揮,關鍵在于成果運用。巡視發現的問題是否被嚴肅對待、及時整改、按時反饋,是檢驗被巡視單位黨組織是否支持巡視工作的硬標準。
福建省委巡視組在2015年底的巡視中發現,清流縣自2011年以來違規出借巨額財政性資金,并且在2014年專項巡視提出整改要求后,仍然違規出借20筆財政性資金。省委巡視組就清流縣委、縣政府巡視整改不落實、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責成三明市委、市政府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隨后,省市縣三級紀檢監察機關啟動調查問責程序,對包括清流縣前后兩任縣委書記、縣長在內的17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福建 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