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臺花大力氣搜“共諜” 頒發檢舉獎金達840萬元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臺灣“行政院”施政報告9月1日送抵“立法院”,其中“國防部”的報告稱,5年半來頒發的檢舉“共諜”獎金總計840萬元(新臺幣,下同)。
臺灣“國防部”稱,軍方收集大陸對臺軍的滲透形式,結合“國安”團隊加強防諜線索清查能量,再加上持續鼓勵官兵主動檢舉或踐行反情報責任,從2011年到今年6月30日已偵破23件“共諜案”,其中官兵檢舉占13案,頒發檢舉獎金8案,金額總計840萬元,平均每案都發出百萬元獎金。臺灣聯合新聞網9月1日稱,臺灣今年偵破解放軍退役上尉鎮小江來臺搜集情報案,不少現役和退役軍官都被吸收,包括陸軍退役少將許乃權在內,軍種涵蓋陸海空三軍。
臺灣“行政院”1955年曾公布制定“戡亂時期檢肅匪諜給獎辦法”,1990年廢止。它規定,沒收“匪諜”之財產,得提30%和35%分別作為檢舉人、承辦出力人員的獎金及破案費用,其余繳入“國庫”。2009年2月,臺“調查局”通過“法務部”促請設立“檢舉共諜獎金”,以“立法”或“修法”方式鼓勵民眾檢舉,一旦偵破即比照重大貪瀆、賄選及涉槍涉毒案件,核發高額獎金,最高可達1500萬元。今年5月臺媒又披露稱,臺軍列出“共諜”五大特征。一是有大陸背景,親友登陸經商或求學;二是財務失衡,如投資失利、積欠債務等;三是保密違規,如利用職務探詢、搜集、影印、刻錄機密信息者;四是言行不檢,在營區外生活奢靡,經常涉足不正當場所或發生不正當男女關系者;五是出境異常,經常前往東南亞觀光或接受招待旅游者。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共諜 檢舉 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