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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審計每花1元財政資金為國家增收節支260元
新華社北京9月2日電(記者董峻)審計署2日公布的2015年度績效報告顯示,2015年審計經費的投入產出比為1:260,這意味著審計每花1元財政資金,為國家帶來了增收節支等經濟效益260元。
通過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直接促進財政增收節支、挽回或避免損失等可用貨幣計量的審計成果總計4031.97億元。審計人員人均實現審計成果12068萬元。
報告同時還顯示了不可用貨幣計量的審計成果:提交各類審計報告和專題報告2775篇,提出審計建議1456條,推動被審計單位制定整改措施2263項,促進被審計單位建立健全制度1971項,促進新開工和完工項目18862個,取消和清理行政審批、資質認定和收費等486項,移送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和事項905件、涉及5750人等。
審計長劉家義說,不可用貨幣計量的審計成果是審計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重要作用的體現。如,通過持續開展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推動資金落實、項目實施、政策落地和追責問責,促進了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2015年,審計署共審計了376個部門和單位,根據法律法規和審計工作需要,還對7633個單位進行了延伸審計和調查。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財政資金 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