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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貪污700萬為游戲充值 ?稱有取款綠色通道
自有“取款綠色通道”
丁鑫身為戶外廣告管理科科長,級別不高,手中權力卻不小,一手掌握發放戶外廣告施工許可證、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收取廣告管理費及所轄區域內廣告牌租賃、廣告制作工程發包等權力。這樣一來,很多戶外廣告公司老板都唯丁鑫馬首是瞻。丁鑫為這些老板承接廣告業務大開方便之門的同時,也為自己鋪設了一條“取款綠色通道”。
武進區城區內可以設置戶外廣告的位置屬于稀缺資源,戶外廣告施工證、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便成了“香饃饃”,可謂“一證千金”。丁鑫在負責兩證發放過程中,規避程序,欺上瞞下,肆意亂發,將發放兩證程序變成斂財的手段。同時在廣告工程發布、審計、結算等環節,丁鑫瞅準制度上的漏洞,乘虛而入,渾水摸魚。
貪污700萬為游戲充值
2012年上半年,丁鑫將創建文明城市宣傳廣告發給某廣告公司制作,工程款8萬元。結算工程款項時,丁鑫向該公司老板吳某謊稱“局領導要充抵費用”,指令其虛開廣告工程款發票。吳某連開兩張共計33萬元虛假廣告工程款發票,同時丁鑫授意下屬陳某制作對應的虛假工程合同及業務量清單,在本單位財務部門結算工程款,丁鑫從中貪污公款30余萬元,陳某獲數千元。
2012年至2013年間,以上述同樣手法,丁鑫伙同陳某共計貪污公款246萬元,丁鑫實得221萬元,彼時,正是他在《征途2》三連冠時期。丁鑫注冊了一皮包公司,將單位管轄的廣告牌以皮包公司的名義轉租給民營廣告公司使用,從中獲取“租金”。貪污公款的同時,丁鑫還以借款為由,向5家廣告公司索取巨額賄賂,其中先后10次向某廣告公司老板吳某索取賄賂47萬元,5次向另一廣告公司老板劉某索取賄賂23萬元……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可丁鑫的“借款”從來不還。2011年至2013年間,丁鑫向業務單位共計索取錢財達456萬元。
丁鑫離婚后,每周六由他帶兒子,他帶兒子下館子都會帶上廣告公司老板,讓他們埋單。有一次,他見肖老板的新款電腦不錯,當場指令肖老板給他兒子買一款“一模一樣”的電腦送來;另一老板去丁鑫辦公室求點業務,丁鑫打開其皮包,將里面數千元掏光,僅留了一兩百元零錢給人家;深夜,因電卡欠費網游打不成了,丁鑫抓起手機,命令某老板立即去柜員機充值,老板說:“我都睡了,明一早去行不?”丁鑫大聲道:“現在就去!”對方只得星夜開車去為丁鑫充值……
編輯:楊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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