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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得以有無學籍作為中小學入學必要條件
十二、 畢業后跨省就學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為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減少跨省業務糾紛,轉入省、轉出省及學生家長應注意以下內容:
學生跨省流動客觀存在,必須加以規范和引導。轉入省份應明確外省學生就學、升學的條件和辦理的程序,指導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妥善處理和核辦畢業后跨省就學。就學和升學條件不得違反國家招生入學總體政策,不得利用學籍系統搶奪或變相搶奪生源。
轉出省份對于外省份同意接收的要及時辦理,不得以接收省份可能違規招生、學生分數可能未達到接收省份要求等理由駁回申請。
學生家長應提前多了解和遵循相關省份的招生管理要求。以免出現不必要的跨省業務糾紛。
十三、 畢業生被學校錯誤調轉學籍后怎么辦?
原則上,被招生的學生到下一階段學校入學報到后學校才能調轉學籍并再次變為在校生。對誤調轉學籍的,學籍系統將按照“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增加回退功能,允許區(縣)學籍管理部門在學生畢業后半年內將被誤招學生退至畢業生狀態,然后再由實際錄取的學校將其學籍調入。
十四、 小學新生入學年齡有哪些要求?
《義務教育法》對未滿6周歲的兒童是否必須入學沒有做出具體規定。根據其確定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學生入學年齡的具體日期由各省份根據實際自行設定。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提供了入學截止日期控制功能,由省級學籍管理部門自行設置。
十五、 學生家長如何反映學籍相關問題?
2014年,教育部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建立完善處理群眾投訴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工作機制的通知》(教基一廳函〔2014〕50號),建立了群眾投訴處理工作機制,分級妥善處理群眾關心的學籍相關問題。涉及省內市與市之間轉學和業務辦理的,須由省級處理(聯系電話見附件)。涉及市內縣與縣之間業務的,須由市級處理并公布辦理方式和電話。涉及縣內學校間業務的,須由縣級處理并公布辦理方式和電話。僅涉及一所學校業務的,須由學校或縣級處理并公布辦理方式和電話。只有涉及跨省的,才有必要提交教育部協調。教育部技術服務呼叫中心受理服務號碼:010-66119801,服務郵箱:66119801@moe.edu.cn。
編輯:秦云
關鍵詞:中小學入學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常見問題及解答》 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