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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管理莫“新瓶裝舊酒”
網約車管理暫行辦法公布即將“滿月”,但地方細則的制定卻步子緩慢。最近,有地方陸續(xù)公布網約車管理細則的征求意見稿,在準入門檻、運營方式上作出嚴格限制,引發(fā)不少爭議。
地方網約車細則制定和出租車改革是民生領域重點改革之一,也是觀察地方改革執(zhí)行力、簡政放權成效和百姓獲得感的重要風向標。如何避免地方網約車管理“新瓶裝舊酒”,甚至出現改革“落地偏差”,是擺在各地政府面前的新考題。
網約車的優(yōu)勢,在于利用分享經濟的特質實現汽車空閑時間的共享,減少汽車資源空置。同時,還可根據城市交通狀況實時調節(jié)網約車數量,在打車需求增大時相應增加數量、需求降低時減少數量,能在一定程度上規(guī)避傳統(tǒng)出租車數量固定造成的出行弊端。而且,網約車管理暫行辦法也在鼓勵“互聯網+”經濟和分享經濟發(fā)展,使網約車在市場化的軌道上合法“行駛”。
因此,地方政府在出臺管理細則時,必須與管理辦法保持一致,不能搞壟斷維護傳統(tǒng)既得利益,更不能想著去干涉市場競爭。網約車改革應該努力做“減法”,減少一切無謂的行政管制,放手讓市場自主調節(jié)和選擇。同時,在管理辦法的大框架下,依法對網約車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使制定出的細則能夠尋找到最大公約數。(江德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網約車管理 莫“新瓶裝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