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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九成公益訴訟案件通過訴前程序解決
新華社濟南8月30日電(記者吳書光)因食藥部門遲遲未查處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薛某,今年5月底,山東省臨清市檢察院建議食藥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食藥部門隨后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薛某罰款4萬余元。
記者30日從山東省檢察院了解到,在山東發現的190件公益訴訟案件線索中,像臨清檢察院這樣通過訴前程序解決的占九成,只有很少一部分案件,檢察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后,行政機關拒不糾正違法或仍舊不依法、未完全履行職責,導致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仍處于受侵害狀態。此時,檢察機關會通過及時提起公益訴訟的方式來制裁違法行為,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從去年7月試點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以來,山東省檢察機關在全省6個試點地區全面鋪開。截至目前,共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90件,已通過檢察建議等方式履行訴前程序案件152件,3起案件被最高檢確定為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典型案例,還有4起公益訴訟案件已呈報最高檢審批。
山東省檢察院提出,今年年底前,6個試點市的半數以上基層院要解決案件線索發現、移交上突破空白,明年6月底試點結束前,所有試點市的基層院都要解決空白;非試點地區也要在解決案件線索發現、移交上突破空白。
同時,各試點單位要將提起公益訴訟的案件范圍由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向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延伸和拓展,實現行政公益訴訟和民事公益訴訟并舉。(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山東 公益訴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