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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借殼切勿忽視治理結構
股權結構永遠是治理結構的決定性因素,故而,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彌補資產差額,在對特定投資者的選擇上,有必要精挑細選。
中石油正在加速資產重組步伐,繼8月15日明確與寶鋼股份進行交叉持股后,僅時隔一周,8月22日深夜,*ST濟柴正式發布公告稱,“擬以重大資產置換并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中石油集團持有的中油資本100%股權并募集配套資金,募集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200億元。”
在巨無霸式的央企中,中石油此番資產重組堪稱絕妙,起碼從形式上看,可以起到“一石三鳥”之效。
首先,可救*ST濟柴于水火之中。*ST濟柴作為中石油旗下上市公司,近兩年業績下滑嚴重,2014年和2015年分別虧損1.15億元和0.76億元,今年一季度更是虧損高達近0.4億元,按照《證券法》“連續虧損三年,可以對其實施停牌,做出是否暫停上市決定”,*ST濟柴距離退市僅剩一步之遙,此時中石油將旗下金融資產注入,可以確保*ST濟柴無退市之憂。
其次,資產證券化增加流動性。盤點此次中石油擬注入的金融資產,其業務幾乎涵蓋全金融領域,包括銀行、信托、金融租賃、保險(以及保險經紀)、基金、信用增進等,這在金融牌照尚存一定壟斷下,上述金融資產均堪稱“香餑餑”。而這些金融資產在證券化(借殼*ST濟柴)之后,保守估計起碼可以帶來10倍以上的溢價(PE值),從而大幅增加中石油金融資產的流動性。
還有,為主業整體上市做熱身。在本世紀初央企基本實現“主輔分離”后,自2008年起,國資委就一直在強調“央企整體上市”,但是,事實層面的表現卻是進度緩慢。而對此造成阻礙的卻是,類似于中石油這樣的巨無霸式央企,盡管其實體產業布局相對清晰,可是金融布局卻盤根錯節。不僅中石油,包括中石化、國家電網等均是如此。故而,在此次中石油將金融資產全面注入*ST濟柴之后,對未來中石油的主業整體上市,絕對可以起到熱身之效。
毫無疑問,在巨無霸式的央企中,當前中石油的資產重組力度大,手法也堪稱高明,應該說,在新一輪國企深化改革已然全速推進下,中石油確實具有一定的示范意義。
但是,有一點我們有必要牢記,任何形式的央企重組、乃至央企整體上市,其根本目的是完善治理結構,而非其他。之于中石油金融資產借殼*ST濟柴而言,我們有必要提醒,在形式上取得“一石三鳥”之效的同時,面對未來金融業務屬性明顯的*ST濟柴,其董事、外部董事的選聘、高管團隊的組建、業務流程的調整以及風控流程的強化,均極有必要仔細斟酌、逐一落實。
當然,股權結構永遠是治理結構的決定性因素,故而,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彌補資產差額(中石油置入資產與*ST濟柴置出資產之差額),在對特定投資者的選擇上,有必要精挑細選。比如,在行業分類上,有必要優先選擇金融類企業、而非實體類企業,在資本屬性分類上,有必要優先選擇社會資本(尤其是民營資本),在最終的股權結構上,中油資本宜為相對控股、而不宜為絕對控股。只有如此,對于資產重組后的*ST濟柴,方能構建起更好的股權結構,也才能為治理結構的完善提供更好的制度性土壤。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中石油 央企 資產證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