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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生虐殺貓咪被起訴 法院外遭民眾群毆
據臺媒16日報道,當日臺北地方法院針對臺灣大學學生陳皓揚虐殺貓咪“大橘子”案首開庭,法庭認為陳皓揚有逃亡之虞,裁準新臺幣15萬元(約合3.2萬元人民幣)交保。陳皓揚在離開法院時遭大批民眾圍毆,不少記者、警察均遭推倒,場面相當混亂。
陳皓揚就讀于臺灣大學化工系的,24歲。去年底,他虐殺了臺北青田街的知名流浪貓“大橘子”,引發社會關注。
今年1月,臺灣大學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陳皓揚被記兩大過、兩小過。陳皓揚則通過校方發表道歉聲明,表示自己虐殺“大橘子”是因為情緒失控,現在感到十分痛苦自責,未來將擔任志工服務社會,彌補這個過錯。同時,臺大校方還為陳皓揚安排了心理輔導。
今年五月,陳皓揚遭臺北地檢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但事隔不到三個月的8月2日凌晨,陳皓揚卻又在臺北市文山區將餐廳的店貓 “斑斑”帶走,將其毆打致死后丟棄新店溪,引起臺灣民眾憤慨。
許多臺灣網友涌入臺灣大學的Facebook,批評校方之前對陳皓揚懲罰太輕,才導致他再次殺害無辜動物:“今天殺貓,明天殺人。”
臺灣大學校方11日召開獎懲委員會,稱已對陳皓揚做出退學處分,原定今年畢業的陳皓揚,將拿不到臺灣大學的畢業證書。
16日,臺北地方法院首次開庭審理陳皓揚虐殺“大橘子”一案,陳皓揚庭訊中對于犯罪事實均認罪,而他也強調,自己因為有心理上的毛病,才會“控制不住殺貓的沖動”。
法官審理后認為,陳皓揚即將畢業,有畏罪潛逃的可能,雖然日前陳皓揚已交保5萬元新臺幣(約合1萬元人民),但仍再追加15萬元新臺幣,共20萬新臺幣保金、限制出境。
庭審時,超過50名動保人士、民眾聚集在法院門口前守候陳皓揚交保,他還未離開法院,就遭法警室旁一名黑衣男子上前痛毆,而走出法院后,更是遭到外圍大批民眾群毆,短短的上車距離至少走了快10分鐘,甚至有民眾朝車輛投擲不明液體,連后視鏡也受損。
法警與警察為了讓陳皓揚順利上車,一度被現場激憤的民眾推擠,一名法警遭民眾推倒在地,而警用機車也應聲倒地,許多警察手部、臉部均掛彩,還有警員的眼鏡也遭踩碎。
最終,陳皓揚在法警保護下,乘車離開現場,現場激憤民眾也逐漸散去。
編輯:曾珂
關鍵詞:臺灣大學生 虐殺貓咪被起訴 遭民眾群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