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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賦予創新者“試錯權”鼓勵改革探索
新華社長沙8月18日電(記者白田田)改革者往往是“摸著石頭過河”,萬一出錯怎么辦?湖南省委深改組第二十一次會議18日審議通過的《關于鼓勵、規范改革試點和探索的實施意見》,給出了答案。根據實施意見,湖南省系統設計了改革試點和探索的激勵機制和風險兜底的容錯糾錯機制,賦予改革創新者“試錯權”。
針對當前開展改革試點和探索動力不足的問題,實施意見明確了考核、榮譽、財政、用人、輿論等5個方面的激勵措施,提出要在績效考核中加大實績考核權重,并設立“改革創新獎”,對實現重要突破、取得突出成效的試點和探索定期進行評選獎勵。
同時,實施意見特別強調容錯機制,對試點和探索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屬于不可抗力導致或者符合免責條件的,不作負面評價,不影響評先評優,不影響政績考核,不影響提拔使用。(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探索 改革 賦予 創新 試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