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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重組需防“兼而不并”與“整而不和”
繼寶鋼、武鋼籌劃合并重組后,近期又有兩例央企重組產生:一是國資委通報,中國國旅集團有限公司整體并入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公司;二是國資委通報,中國中紡集團公司整體并入中糧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據國資委介紹,目前集團層面重組步伐不斷加快,5組10家中央企業重組工作正在積極推進,還有幾組重組工作正在醞釀中,中央企業戶數年內有望整合到100家以內。
筆者認為,國企重組不能只是簡單地“合并同類項”,要讓市場真正發揮作用,讓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來優化資源配置,避免行政化手段導致“兼而不并”與“整而不和”。
事實上,國企的兼并重組并非第一次,上一輪集中在鋼鐵、煤炭等行業,進行了較大規模的兼并重組,以擴大產能為主要特征。今天最需要“去產能”的鋼鐵“巨無霸”企業,如河北鋼鐵、寶鋼等,都是在當年的兼并重組中“做大”的。
企業兼并重組牽涉面廣、協調難度大,簡單兩家合并成一家的“合并同類項”,有時候往往帶來問題疊加,加劇各方利益集團之間的矛盾。鋼鐵行業2007年-2011年間的“兼并重組潮”教訓深刻,寶鋼重組八鋼、韶鋼,以及鞍山鋼鐵集團與攀鋼重組等;山東鋼鐵集團、渤海鋼鐵集團等先后成立,但這些重組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兼而不并”和“整而不和”的情況屢有發生。
國企兼并重組歸根結底還是“市場化行為”,因此,注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主導作用,盡可能淡化行政化色彩,是國企兼并重組能否達致目標的關鍵所在。筆者認為:
首先,必須以企業為主體,明確兼并重組市場主導作用,堅持市場化運作。一是結合中央“混合所有制”、“打破非公經濟身份歧視”等深化改革的精神,引入非公經濟參與到兼并重組之中,尤其是一些競爭領域的國企兼并重組。二是即使是國企之間的兼并重組,也應當采取市場化手段,而不是簡單地通過行政手段整體劃轉。三是必須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近日要求的“國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重要指示精神進行改組改造。
其次,堅持自愿協商原則,統籌兼顧各方利益,是兼并重組能否獲得成功的重要前提。“融合”是兼并重組中的世界性難題,是兼并重組失敗的主要原因,而“融合”失敗則往往是各方面利益矛盾難以調和的結果。以寶鋼和武鋼合并為例,牽涉到武漢和上海兩地政府稅源、GDP等考量,以及兩家企業干部職工的企業文化沖突等等,這些現實而復雜的利益問題,往往是兼并重組的“絆腳石”。
第三,必須進行全方位聯合重組,將戰略、管理、生產、營銷等各個環節重新優化配置。在這一過程中,還必須以市場為導向,堅持效率與公平并重的原則。要看到,上一輪鋼鐵行業的重組,因各種利益糾結,河北鋼鐵集團、山東鋼鐵集團在產權、股權劃轉數年后,仍無實質性重組;日照鋼鐵、寶鋼通過杭鋼收購寧波鋼鐵的股權更是一波三折。這非但沒有提升企業效率,還消耗了企業資源,削弱了企業的競爭力。
(作者單位: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
編輯:秦云
關鍵詞:國企重組 兼而不并 整而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