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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報道更應堅持科學精神
在科技領域報道中,更應堅持科學精神,對“度”的把握尤其重要。大多數科學家在陳述自己的科學研究成果時,往往會反復強調,研究的成果都只是一種“可能”,是探尋真理過程中的一個節點,科學研究本身也在不斷對成果進行修正。
據媒體報道,日前,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基因學家蓋坦·布爾焦因無法重復河北科技大學韓春雨發明的新的基因編輯手段,呼吁《自然—生物技術》雜志介入,要求韓春雨提供原始數據。
科學有科學的規律,科學需要科學的判斷。然而在還沒有一個科學家敢斷言能辨別一切“真”“偽”的情況下,“造假”的猜測就鋪天蓋地了。就像論文發布之初,還沒有等到科學評價,就被捧為“諾貝爾獎級”的“學神”一樣,而現在,在還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韓春雨又被“打”成了“鬼”。
事實上,就從事科學研究而言,研究論文被學術雜志接收發表,只意味著對審稿人而言,這篇論文描述的實驗過程是脈絡清晰的,結論是符合邏輯的。但研究成果是否具有現實意義,還要等待實踐和其他科學研究的驗證。回顧歷史,科學史上沉沉浮浮,當時轟動、之后湮沒甚至被證“偽”的成果,并不是個案。
因此,在科技領域報道中,更應堅持科學精神,對“度”的把握尤其重要,不能把話說得太滿。大多數科學家在陳述自己的科學研究成果時,往往會反復強調,研究的成果都只是一種“可能”,是探尋真理過程中的一個節點,科學研究本身也在不斷對成果進行修正。
由于科學家自身的研究條件和知識背景不同,對于一些發表的科研成果存在不理解、不認可和不接受,在科技領域也是常事。不能急于定性,隨便給科學家“扣帽子”。就韓春雨的研究成果來說,也有科學家表示“可以重復”,那么其他科學家的不能重復,究竟是實驗系統建設的問題,還是韓春雨實驗本身的設計有疏忽,都要等他公布原始實驗數據后,做進一步驗證。
至于懷疑韓春雨數據“造假”的假設,則更不應當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便妄加學術道德層面的惡意推測。有關方面可以成立專門的調查組,做出科學嚴謹的調查。在最后調查結論作出之前,輿論不應當武斷地充當道德評判的角色,匆忙定性下結論。相反,應該客觀報道事實,給真相以時間,理性地推動科學疑問的解決。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科技報道 科學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