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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送餐時間長給差評 “餓了么”用戶被砍
6月23日,濟南一用戶岳先生通過“餓了么”平臺訂餐,因對送餐時間不滿,岳先生給了餐廳差評并在評論中使用辱罵語言。兩天后,岳先生在家門口遭商家持刀砍傷,造成5處傷口,縫合19針,經(jīng)警方鑒定為輕微傷。“餓了么”表示,事發(fā)后已對商家做出下線處理。
用戶給差評后家門口被砍
岳先生告訴記者,6月23日上午9時,他通過“餓了么”平臺在“萬豪驢肉火燒”餐廳訂餐,他距離商家不到300米,卻等了62分鐘餐才送到。出于不滿,岳先生在網(wǎng)上給予餐廳差評,并在評論中使用辱罵語言。
25日晚7時左右岳先生回家,在樓道口遇見一騎電動車的男子,“我進樓后他也跟著進來,一直跟在后面,剛開始我并沒在意”。直到岳先生準備開家門,該男子主動開口問:“你就是這戶的是嗎,前兩天訂了個外賣是嗎?”岳先生表示,因擔心遇到尋釁滋事的人,立刻報警。
隨后,該男子上來毆打岳先生,岳先生還擊。該男子掏出一把藏在身后的菜刀行兇,導致岳先生受傷。據(jù)岳先生提供的醫(yī)院診斷報告顯示,右手食指、拇指、左眉梢及右鎖骨處,可見銳器砍傷刀口,拇指傷口處皮肉外翻,未傷及肌腱和骨頭。岳先生稱,5處傷口,總共縫了19針。醫(yī)藥費已經(jīng)花費4000元左右,雖然過去近20天,現(xiàn)在仍需用藥,“醫(yī)生說大拇指神經(jīng)受傷,重建神經(jīng)需要兩三個月”。
店主稱砍人因“不堪受辱”
昨天下午,“萬豪驢肉火燒”店主王先生接受采訪時說,6月23日因暴雨導致送餐時間超出平臺1小時規(guī)定,“他中間從未就送餐時間問題和我們溝通,他有權利給差評,但我接受不了他罵人。”
王先生解釋說,自己當天確實心情不好,“今年做生意不容易,當天又看到他的評論,不知道怎么回復他,覺得沒面子,心里過不去這個坎”。王先生去找岳先生理論,想讓他道歉。至于攜帶菜刀一事,王先生表示去之前曾與對方電話溝通,擔心雙方理論中出現(xiàn)不快,帶刀為防身。
王先生表示,他是用刀背打了對方肩部兩三下,“可能是在打斗過程中,刀刃劃到了他的手,看到他流血,(我)就停手了”。
王先生稱,事后他曾去醫(yī)院提出給付5000元醫(yī)藥費,但遭對方家屬拒絕。6月26日、27日,王先生及家人兩次向岳先生道歉,并商量解決事宜,“但他張口就要5萬元,包括醫(y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我認為他的要求很過分”。
“該拿多少錢就給多少錢”。王先生稱,目前餓了么已經(jīng)將其店鋪永久下線,這對其以后開店鋪也會有影響。
“餓了么”稱用戶曝光用詞有問題
昨天15時35分,“餓了么網(wǎng)上訂餐”官微稱,6月25日晚涉事商家上門與用戶進行理論,雙方在樓道內發(fā)生肢體沖突,由于現(xiàn)場缺乏監(jiān)控錄像等證據(jù),根據(jù)雙方口供,警方初步將該案定性為打架斗毆。其后,用戶提出追究商家刑事責任并索賠5萬元。由于用戶出差,商家回老家歇業(yè)等原因,協(xié)調工作持續(xù)約半個月。7月11日,警方表示,傷情鑒定結果為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案件性質為打架斗毆,用戶的賠償要求也無法滿足,建議雙方進行調解。
聲明還稱,根據(jù)警方處理結果,商家提出向用戶賠償醫(yī)藥費。“餓了么”也對商家做出下線處罰,并表示將給予用戶一定的撫慰金,承諾48小時內向用戶反饋意見。而用戶次日即在微博上發(fā)布“‘餓了么’為商家撐腰”“‘餓了么’消極處理”等與事實嚴重不符的言論,并使用了“‘餓了么’持刀上門”這樣的微博話題。“餓了么”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責任。
警方試圖調解但賠償未談妥
昨天下午,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宣傳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岳先生的傷情鑒定為輕微傷。之前警方曾試圖通過調解解決該案件,但雙方并未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岳先生就傷情鑒定結果曾向警方表示過異議,“但是否需要傷情鑒定當事人還沒確定,我們警方也會尊重當事人意愿”。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表示,岳先生可要求索賠醫(y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該先生所要的5萬元賠償金,是否能得到賠償,需看侵權人給其造成的實際人身財產(chǎn)損失數(shù)額。
京華時報記者樊瑞實習記者馮華妹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外賣 “餓了么”用戶被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