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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官員在單位說一不二:在這里我的話就是圣旨
圖①:常熟市農副產品交易城大門;圖②:辦案人員正在研究交易城平面圖;圖③:辦案人員便衣走訪交易城;圖④:檢察官在商討案情
今年6月,江蘇江南商貿集團(下稱“江南集團”)組織員工參觀看守所,通過犯人現身說法,強化員工廉潔自律的自覺性;7月10日,又組織員工參觀了江蘇省常熟市紀委主辦的廉政圖片展。
去年,江南集團下屬公司常熟市農副產品交易城(下稱“交易城”)原董事長、總經理王勇剛因犯受賄罪、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四罪,涉案金額452萬余元,數罪并罰,被判決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該案是常熟市檢察院本世紀以來查辦職務犯罪案件中,涉及罪名最多、判刑最重的一個案件。王勇剛被查處后,江南集團根據常熟市檢察院發(fā)出的檢察建議,對外將攤位等信息在網上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內加強員工的廉政教育。
反常說情引起懷疑
王勇剛有兩重身份,一個交易城董事長、總經理,屬于國家工作人員;另一個是常熟市梅李農副產品交易市場(下稱“交易市場”)總經理,屬于非國家工作人員。他手握兩個大小“菜籃子”,不但不為市民謀福利,反而把手中權力發(fā)揮得“淋漓盡致”,慢慢成為一條“大蛀蟲”。
交易城政府投資3.6億元,占地面積8萬平方米,商戶600余家,年交易額達7億元,是常熟市規(guī)模最大、設施最好、交易能力最強的大型綜合性農副產品交易市場,每日蔬菜、水產、糧油、水果、肉類等商品從這里批發(fā),經零售后至千家萬戶,這里是常熟市民的“總菜籃”。
2013年底,常熟市民突然買不到菜了,此時正值交易城攤位重新招投標時期,商戶們不積極參加招投標,卻在鬧罷工,導致菜源急缺,菜價飛漲。而這起“罷市風波”,就是因為王勇剛在負責招投標時期,將好攤位都給了平時與他關系密切的商戶,其他商戶要么租差攤位,要么從關系商戶手中加價轉租好攤位。
其實,早在2012年,交易城的種種不正常現象,已進入檢察官的視野,王勇剛也因一起刑事案件引起了檢察機關的懷疑。2012年10月,交易城生姜經營戶老李因尋釁滋事被移送常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讓檢察官詫異的是,王勇剛曾多次與公安部門溝通,試圖為老李開脫。王勇剛20多歲開始在政府部門工作,30多歲擔任過常熟市商務局黨委委員。這樣一個人為何會多次為普通商戶打招呼?他的奇怪舉動,引起了檢察人員的注意。更讓檢察官起疑的是,他的家庭財產狀況明顯與收入不符。經初查,其家庭資產上千萬元,住高檔小區(qū)別墅,妻子沒有工作,女兒剛參加工作。另外還發(fā)現,他是一家風投公司股東,前后已投入500萬元。
常熟市檢察院決定正面接觸他。然而,王勇剛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他把短信、通話往來中關鍵內容刪除后,主動將手機拿給偵查人員看,以示自己的清白。
試圖掩蓋罪行
章嵩和王啟、岳明都是王勇剛的“好兄弟”。原是交易城水產經營戶的章嵩多次斗毆、賭博,劣跡斑斑,但王勇剛“力排眾議”,將其提拔為交易城水產經營部經理,成了一名國企中層干部。檢察官找到章嵩,從他多次斗毆、賭博等劣跡入手,短短幾小時內,他就供述了為取得水產攤位承包權向王勇剛行賄的事實。從2009年至2012年,章嵩向王勇剛行賄共2.9萬元。
交易城商戶王啟和岳明是王勇剛另兩位“好兄弟”,每次招投標,他們也都能拿到好位置。辦案檢察官注意到,章嵩到案后,王勇剛頻繁聯系王啟和岳明。檢察官判斷,王勇剛為掩蓋受賄問題,很可能與王啟、岳明建立了攻守同盟。果然,幾個人見面的酒店監(jiān)控顯示,王勇剛和王啟的車一前一后開進酒店的停車場,隨后,王勇剛下車,手里拎著一個袋子來到王啟車里。10分鐘后,王勇剛空手下車。王啟離開20分鐘后,岳明開車來到這個停車場,之前發(fā)生的場景再次上演。
檢察官找到王啟、岳明。二人承認,2010年到2013年,他們?yōu)槟軌颢@得好的攤位,分五次送給王勇剛15.1萬元錢。王勇剛在退錢時一再強調,要一口咬定從未給過他錢。
王勇剛不僅在商鋪、攤位上撈取好處,作為交易城“掌權人”,他還在交易城停車場、基礎建設工程拓展尋租空間。2002年2月至2013年12月,王勇剛48次非法收受20人所送的賄賂款共計114.7萬元。其中,王銳為取得交易城停車場的管理承包權,先后4次送給王勇剛“好處費”,并在王勇剛授意下找人圍標,標書價格也事先商定好,最后王銳順利中標,承包權到期后,又不經任何公開程序得以續(xù)包。
2013年12月的一天,得知自己被調查后,王勇剛為掩蓋犯罪事實,想退還王銳8萬元,并在咖啡店內約其商談退款事宜。然而,貪婪之心早已讓王勇剛面對誘惑而不能自持,在咖啡館的交談中,王勇剛不但沒提退款的事兒,還讓王銳為其咖啡店消費卡內充值2000元,并收下了另外兩張1500元的消費卡。
未支付的賄款打借條
2010年9月和10月,王勇剛的賬戶先后收到兩筆款項共150萬元,打款人是張揚。
張揚是梅李農貿市場的股權人。這筆資金的往來,涉及到王勇剛的另外一個身份:非國家工作人員。
梅李農貿市場是2003年成立的私營企業(yè),由王勇剛等20多名股東共同出資,王勇剛任總經理,其他股東也是國家工作人員。2006年實施的公務員法規(guī)定,國家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yè)或者參與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根據要求,王勇剛等20名股東要將股權轉讓出去,王勇剛受托全權負責。
王勇剛解釋,張揚打給他的150萬元錢是正常的股權轉讓費用,一共是300萬元,目前已支付150萬元,剩下的150萬元一直拖欠著沒支付。他說,最近一次見到張揚時,知道他生意失敗,就不要張揚支付剩下的150萬元了,還把欠條撕了。
既然是正常的股權轉讓費用,他為什么主動放棄剩下的150萬元?經調查核實,這300萬元是張揚給王勇剛的好處費。根據當時的協商,王勇剛等20名股東提出的轉讓費是4800萬元,但是張揚只想支付3300萬元,他知道王勇剛全權負責股權轉讓事宜,于是找到他,答應另外再給他300萬元好處費。最終,張揚低價拿下梅李農貿市場。因做生意需要,張揚沒有一次性支付王勇剛好處費,而是作為借款,定期支付利息。之前分批支付了150萬元,還欠著150萬元。
辦案檢察官認為,300萬元的股權轉讓費,是王勇剛利用總經理職務便利為自己謀取的私利。同樣以非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王勇剛于2004年至2010年間,多次非法收受交易城停車管理承包人沈某、經營戶王某、原水產分場承包人章嵩、丁壩菜場經理周某所送的賄賂款共計8.5萬元。
“我個人說了算”
王勇剛曾對上級派來的財務科長直言不諱地說:“在這里我的話就是圣旨,我個人說了算。”這位科長本是公司董事會成員,但被王勇剛排除在公司董事會議之外。
正是因王勇剛的“一言堂”和獨斷專行,交易市場和交易城的決策權牢牢掌控在他一人手中,滋生了貪污、職務侵占等腐敗犯罪行為。
2010年11月前,交易市場代收代繳個人所得稅892.2萬余元,常熟市地方稅務局按照2%返還給交易市場。2011年2月28日,地方稅務局支付給交易市場17.8萬余元,再扣除應交的相關稅費9900余元,交易市場開具一張金額為16.8萬余元的轉賬支票,將此款項轉入王勇剛的常熟市農村商業(yè)銀行賬戶內。王勇剛將此據為己有。
而作為交易城的董事長、總經理,王勇剛實施貪污也是屢屢得手。2011年12月,交易城車輛管理負責人王強經王勇剛同意,在交易城加油IC卡主卡存入5.3萬元,此款項存于卡上未用直至2013年1月21日,王強將主卡上的5萬元轉入自己的加油IC卡。2013年6月,王強向王勇剛請示如何處理之前留存于加油卡上的5萬元,王勇剛指示王強將其中的4萬元轉成8張5000元的加油卡交由其處理,剩余的1萬元作為車貼給予王強。王強按照王勇剛指示將4萬元轉開成8張5000元的加油卡交給王勇剛,剩下的1萬元留于自己卡上使用。直至案發(fā),王勇剛將其中1張用于自己的汽車加油,1張送給他人,另外6張藏在家中。
2011年12月,交易城在常熟第一百貨商店購買4萬元購物卡,由王強將購物卡交與王勇剛。2013年11月,王勇剛將其中6張購物卡,每張1000元,占為己用。
“由于我學習不夠,以至于目無黨紀國法,沒有確立正確的金錢觀,在金錢面前喪失了立場和原則,不義之財照取,這怎么會不犯下大罪呢?”王勇剛在悔過書中道出了自己的犯罪原因。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落馬官員 說一不二 圣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