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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
兼顧母親、妻子的感受
他選擇秘密租房供養母親
雖然接母同住遭妻子拒絕,但劉相禮并沒有放棄母親。母親的苦難,一直銘刻在他心里。
劉相禮介紹,母親龔興珍小時在會理一吳姓人家做童養媳,每天吃不飽穿不暖,還常常挨打。后來,她帶著未滿月的兒子逃走,最后嫁到劉家。母親先后為劉家生下7個孩子,加上帶來的大兒子,共有8個孩子,3兒5女,他是老三。后來,兒女們長大成家立業,大兒被吳家帶走,5個女兒遠嫁他鄉,劉相禮到西昌做了上門女婿。父母便把財產留給二兒子,跟著他一起生活。然而,二兒媳婦占據著家里的主導地位,婆媳之間常鬧矛盾,無法在一起生活。老兩口仍在山上的老土坯房居住,條件艱苦。2006年,老伴去世,龔興珍唯一的依靠都沒有了。2007年春節前夕,劉相禮到會理老家看望母親,母親一瘸一拐地來迎接他,一句話戳痛了他的心,“老三啊,家里沒有吃的了。”
母親告訴他,她只能靠上山挖點野菜吃,前兩天不小心摔傷了。劉相禮一陣心酸,決定把母親接去西昌一起生活。但他沒想到,這竟然引發了一場家庭風波。
但是,劉相禮也沒有責怪妻子,多年相處,他認為妻子并不是不講道理的人。而且他覺得,妻子的理由按農村習俗來講也不是全無道理——既然其他兄弟繼承了家里的財產,就應該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即便二哥不愿意照顧老人,家里還有這么多個兄妹,贍養工作可以大家來共同承擔。”但,五個姐妹均遠嫁他鄉。按農村習俗,“嫁出門的女,就像潑出門的水,老母親的贍養問題,不該由她們來負責。”
劉相禮不想計較這些,“生我養我的是母親,我總不能自己享福,把老母親丟在一邊不管。”那么,如何安排好母親龔興珍,成了他必須面對的問題。一方面,母親絕對不能再回老家受苦;另一方面,也要顧及妻子的感受。他笑著說,作為生命中最重要的兩個女人,兩個人都很重要。
于是,他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租房供養母親。“偷偷把母親接到西昌,只要沒人說,家里人也不會曉得。”說做就做,劉相禮立即到長安街租了一間屋,把母親接到了西昌城里。接走母親那天,劉相禮對妻子趙宗翠說,“我把母親送回會理老家了。”妻子相信了。
當時是2007年,劉相禮在西昌明珠酒店做水電工,酒店離母親的出租屋僅幾百米遠,照顧母親很方便。”自從把母親接到西昌來后,劉相禮除了上班,每天總會抽空給母親買菜做飯。但他不敢將此事告訴妻子,每次回家,都把這個秘密埋藏在心中。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