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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發布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五年規劃
三、 服務能力建設工程
培育和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建設。支持各地利用閑置廠房、樓宇,各類園區、產業集群、孵化基地等,開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建設。培育和公告一批國家和省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引導基地向平臺化、智慧化和生態化方向發展。鼓勵大企業發揮技術、人才和資金等方面的優勢,建立面向企業內外的創業創新基地。推動創客空間、創新工場、社會實驗室等新型眾創空間發展。調動社會力量,不斷完善創業創新環境和條件。
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有效運轉。發揮平臺網絡資源共享、服務協同優勢,以中小企業集聚區或行業為重點,推動平臺網絡組織帶動優質專業服務資源開展專業化、特色化服務,提高服務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增強平臺網絡品牌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探索市場化運營模式,促進平臺網絡可持續發展。
提高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服務能力。繼續支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引導平臺不斷提高集聚服務資源的能力、完善服務功能,推動線上線下服務相結合,服務與需求精準對接。繼續對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進行動態管理,組織開展經驗交流,提高平臺的服務能力。鼓勵和支持利用互聯網和信息技術,加強技術創新、智能制造、質量品牌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到“十三五”末,培育和認定的省級平臺達到3000家。
創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實現方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以及引入PPP模式等,推動公共服務模式創新,探索“政府支持+社會投資+市場化運營”機制,建立和完善服務支撐和技術應用支持體系。
提升行業協會、服務聯盟、綜合性服務機構服務能力。推進行業協會、服務聯盟、綜合性服務機構整合資源,提高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發揮其引導和輻射作用,帶動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四、 產業集群發展能力提升工程
優化產業集群發展環境。改善產業和中小企業集聚條件,加強節能管理能力和“三廢”有效治理。推動產業集群光纖寬帶網絡和移動通信網絡等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支持在產業集群中建設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創客空間等。鼓勵有條件的產業集群建設多層標準廠房,高效開發利用土地。
推動智慧集群建設和試點。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產業集群中的應用,實施互聯網+產業集群行動,通過基礎設施、集群管理與服務、生產性服務等的智能化發展,集群主體與內外部創新鏈、供應鏈、服務鏈的互聯互通,形成創新、協同、精益、開放、共享的產業生態體系,提升產業集群系統效率和競爭能力。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智慧集群”建設和試點,開展百家“智慧集群”建設和認定工作,總結推廣“智慧集群”建設與發展經驗。
提升產業集群協同創新能力。鼓勵和支持集群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建立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網絡,采用聯合組建產業聯盟或研發聯盟等新型合作模式,推動共性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引導創新資源向集群集聚。推動建立集群龍頭企業與配套企業專業化協作體系,帶動集群內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加強技術創新、智能制造等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為集群產業鏈的延伸完善和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提供支撐。強化產業集群知識產權服務機制,鼓勵引導企業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
推動產業集群品牌建設。鼓勵產業集群制定區域品牌發展規劃,支持具有較高市場占有率的特色產業集群制定團體標準,將打造區域品牌作為樹立產業集群整體優勢和提高知名度的重要手段。加強區域品牌知識產權保護,支持以品牌共享為基礎,大力培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原產地注冊、證明標志等集體品牌。鼓勵集群企業創建和培育企業品牌,推動區域品牌和企業品牌良性互動。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工信部 中小企業發展五年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