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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能系為何罷免王石:長期游學脫崗仍領酬5000萬
華潤相關人士告訴界面新聞,華潤沒有向萬科提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亦沒有提名吳向東出任萬科董事長,以上傳言純屬謠言。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繼發聲反對深萬重組預案后,萬科第一大股東寶能再次猛然出手,正式提請萬科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要求罷免王石在內的所有董事、監事。
6月26日下午,萬科(000002.SZ)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股東鉅盛華及前海人壽向公司發出的“關于提請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寶能旗下的鉅盛華和前海人壽作為合計持有萬科10%以上股份的股東,提請萬科董事會在臨時股東大會上審議如下議案:提請罷免王石、喬世波、郁亮、王文金、孫建一、魏斌、陳鷹等公司董事職務;罷免華生、羅君美、張利平等公司獨立董事職務;罷免解凍先生、廖綺云公司監事職務。
萬科表示將于近期召開董事會,審議有關請求。董事會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收到請求后十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見。
在此之前,萬科的另一位獨董海聞已于2015年12月辭任獨董一職,但在新的獨董人選到位前,他仍將繼續履職。
對于提出罷免萬科現任所有董事和見監事的理由,寶能方面認為,從萬科于2008年宣布無實際控制人開始,萬科已經偏離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要求,萬科管理層控制董事會、監事會,越過公司股東大會自行其事,王石作為董事(長),對此負有直接主要責任。
對于王石個人,寶能方面還特別表示,王石于2011年-2014年擔任公司第十六屆董事期間,前往美國、英國游學,長期脫離工作崗位,卻依然在未經股東大會事先批準的情況下從萬科獲得現金報酬共計5000余萬元。在萬科缺少股東層面實際控制人、有效監管手段缺位的情況下,王石先生利用董事(長)地位獲取巨額報酬,損害公司和廣大投資者利益,嚴重違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董事勤勉、忠實義務。
寶能還對萬科近年來推出的事業合伙人制度提出了異議。他們指出,萬科2014年推出的事業合伙人制度的具體內容,以及公司董事、監事在該制度中能夠獲得的報酬及獲得該等報酬的依據,董事會從未向投資者披露過,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關要求。
寶能方面認為,王石為了自身利益,不遵守上市公司規則與公司《章程》的約束,沒有履行其作為董事應當盡到的責任和義務,不適合繼續擔任公司董事職務。作為股東,我們尊重萬科創立至今管理團隊、各級干部及全體員工的努力與付出,但基于全體股東利益考慮和上市公司規范治理的發展需要,現提議罷免王石先生公司董事職務,希望全體股東充分支持提案人提議,請予審議。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寶能系 王石 游學 脫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