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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扶貧 河南攻堅:轉移就業轉出新天地
政策措施
培訓扶貧,提高就業能力
對貧困家庭勞動力實行免費培訓。貧困縣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的城鄉勞動力職業培訓、農業部門開展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扶貧開發部門實施的“雨露計劃”等,統籌納入當地貧困家庭勞動力培訓規劃,整合各類培訓項目,統一下達培訓計劃和任務,統一定點機構,統一考核評價標準。全民振興工程項目申報和建設向貧困縣傾斜。
鼓勵貧困家庭子女接受職業教育。對全省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學生免除學費,為全日制在校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提高培訓補貼標準。貧困家庭勞動力參加培訓機構集中培訓(包括實習)的,每人每天給予30元的生活補貼;市外省內參加培訓的,每人給予300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費補貼。企業新招聘貧困家庭勞動力并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開展崗前培訓的,按照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80%對企業給予補貼。對貧困家庭勞動力參加職業培訓的,適當提高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實行免費培訓。
提高培訓的精準度。要側重培訓周期短、易學易會、脫貧增收見效快的“短平快”職業技能。要利用農閑時間,積極開展訂單式、田間課堂、授課入戶等實用技術培訓。鼓勵優質培訓機構根據貧困家庭勞動力地域分布,就近就地開展培訓。
就業扶貧,拓寬轉移渠道
加大貧困家庭勞動力勞務輸出。指導貧困縣建立勞務協作機制,促進勞務輸出規范化、常態化發展。培育境外勞務中介機構,鼓勵其在貧困縣招工。
強化能人帶動就業。在外創業人員、工程承包人員、外出就業人員搜集提供就業崗位信息,帶動家鄉貧困家庭勞動力轉移就業,按規定給予求職就業補貼。
鼓勵從事居家靈活就業。圍繞規模種養殖、農產品加工、服裝加工、手工編織、旅游產品等,采取“公司+農戶”形式帶動貧困家庭勞動力居家靈活就業并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適度開發公益性崗位。每個貧困村開發一個公益性崗位專職負責轉移就業服務。開發城鄉交通協管、保潔、保安等崗位,安排符合崗位需要、外出就業困難的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全省每年用于安置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的公益性崗位不少于3萬個。
加強貧困縣就業供需信息對接工作。通過村組宣傳欄、廣播、電視、手機客戶端等多種形式將崗位信息送到貧困家庭勞動力手中,促進其實現就業。對各類中介機構、勞務經紀人、勞務信息員成功介紹貧困家庭勞動力與當地企業或其他實體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并實現就業6個月以上的,按規定給予求職就業補貼。
助企扶貧,增強吸納能力
鼓勵企業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企業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其為貧困家庭勞動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企業采取分散加工、帶動貧困家庭勞動力居家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引導性、技能性、職業素養等職業培訓補貼。
支持做大做強勞務品牌。做大做強“新縣涉外”、“魯山絹花”、“西華的哥”等一批在全國有規模和影響力的勞務品牌企業。
落實社保優惠政策。加大貧困縣援企穩崗力度,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援企穩崗補貼,對部分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降低費率,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和擴大就業。
創業扶貧,助推自主創業
鼓勵貧困家庭勞動力自主創業。對參加創業培訓的扶貧對象,培訓合格并取得證書的,每人最高補貼1500元。對自主創業、取得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貧困家庭勞動力,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和獎勵。
創建農民工返鄉創業園。有條件的貧困縣可依托現有場地或各類園區建立農民工創業園。鼓勵相關企業在有條件的鄉鎮、村創建就業實體。在每年組織開展的示范性創業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臺評比認定中,拿出部分名額,用于扶持貧困縣農民工創業園區。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力度。對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勞動力自主創業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可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貸款損失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核銷。
改進金融服務。加快建立農村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住房財產權等的抵押擔保機制,開展林地承包(租賃)經營權及林木、畜禽、水產品等活體資產作為有效擔保物試點。金融部門可對經營正常、信譽較好的貧困縣農民工直接給予信用貸款。
編輯:吳靜怡
關鍵詞:精準扶貧 河南 轉移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