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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衙門"不能成為反腐"燈下黑"
長期以來,我們有一個共識:腐敗尤其是巨腐貪官多出在資源豐厚之地,而那些“清水衙門”比較干凈,即使有人想腐也無多少油水可撈。然而,近幾年隨著反腐力度加大,一些諸如扶貧、信訪、氣象、人防、農林牧副漁等所謂的“清水衙門”頻頻爆出貪腐“冷門”,不少巨腐貪官落馬,并形成“清水衙門”多藏污納垢的現象,引起社會普遍關注。
之所以“清水衙門”也有巨腐貪官,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有權的地方難免腐敗,沒受到監督的權力極易生腐,盡管“清水衙門”不像資源豐厚單位那樣財源滾滾,但也是有權力的。二是“清水衙門”易被反腐及輿論監督忽略,人們都將目光投向資源豐富的單位和個人,于是“清水衙門”變成了“燈下黑”,并成為官員腐敗的保護傘和護身符。三是人們對于“腐敗”的簡單化甚至錯誤理解。一般人總認為,靠近金山銀山、身在銀行糧庫者最易腐敗,于是緊緊盯住他們。殊不知,護林人、看守所、守墓人也會腐敗,甚至無權無勢和毫無資源者也會腐敗。因此,表面看來,“清水衙門”不會腐敗,更不會形成巨腐大貪,但如果對其重視和監管不夠,后果也同樣是不可想象的。四是心理傾斜甚至變形所導致的腐敗。在官場社會的每個官員都不是孤立的,他們可形成大大小小的關系場。當同學朋友占據肥缺,撈得盆滿缽滿,自己卻身在“清水衙門”,加上能力和水平并不比同學朋友差時,部分“清水衙門”官員的心理就出現不平衡,于是靠貪腐進行彌補的可能性增大。
如何有針對性地防治“清水衙門”的腐敗呢?首先,應建立全覆蓋的反腐安全網絡,即真正從思想意識上形成“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局面。到目前為止,盡管黨和國家提出全面反腐的號召,鐵腕反腐,依法懲處了一批腐敗分子,但肯定仍有一些漏網的“老虎”“蒼蠅”逍遙法外,更不要說那些“清水衙門”了。只有在全國形成反腐安全網絡,不留死角,“清水衙門”以及各種形式的腐敗才不至于成為反腐的避風港。
其次,要以制度建設來限制和防治腐敗。從短期效果看,嚴打甚至運動式反腐是必要的,但不是長久之計,尤其是對于許多“清水衙門”更是如此,因為“清水衙門”既具有廣泛性又具有隱蔽性。但如果建立起反腐的科學、有效、長久機制,那么任何單位和個人都難逃法網,從而達到治標又治本的目的。
再次,加強監督管理,尤其是建立反腐預防機制。應該承認,包括“清水衙門”在內的腐敗之所以有普遍之勢,不能不說與長時間疏于監督管理有關。許多腐敗不是在滋生甚至更早階段就被消滅于萌芽狀態,而是罪不可赦后才大白于天下。因此,應加大事前監督、季度和年終考核、預防機制的建設力度。
最后,還要把好選人用人關。這包括兩個層面:一是在選用干部時,要將廉政和品德放在首位,而不是像有的地方那樣讓帶病官員上崗,或將經濟能人視為選拔人才的首選條件。二是要避免形成這樣一種理念:讓優秀干部擔任肥缺,而將一般干部派到“清水衙門”。這種對“重要”和“不重要”單位進行區分的選人用人原則,極易挫傷干部的積極性,給黨和國家造成極大損失。其實,對于包括“清水衙門”在內的各級領導干部,除了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外,自我修養極為重要。一個領導干部如能將修身和德治放在心中,無論肥缺還是“清水衙門”都不會成為他腐敗的理由。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清水衙門 反腐 燈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