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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薪維權需要地方之間溝通補償
近日,陜西嵐皋縣工作組向媒體反映為農民工討薪的艱難經歷,引起人們關注。
這是一場持續半年的討薪過程。該縣180余農民工遠赴河北青龍縣一家礦業公司打工多年,遭遇1500萬的巨額欠薪,多次和企業協商未果。2015年11月,部分討薪工人及承包人陳守延在向河北青龍縣政府表達訴求時被刑事拘留。獲悉本縣民工在外省市打工遭遇欠薪后,嵐皋縣縣委縣政府決定派出由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等組成的工作組,從2015年底到2016年5月,先后4次遠赴河北省青龍縣協調解決。然而,工作組一直被擋在青龍縣委縣政府的門外。6月14日下午,河北省青龍縣縣委宣傳部對此事回應稱:已經將此事向領導匯報,目前正聯系相關部門協調處理中。
一場討薪案,上演成兩地政府之間的維權較勁。堂堂縣委縣政府派出的工作組,到了欠薪企業所在地,變得和農民工遭遇幾無差異。這還是政府力量的出面干預,所見效果幾何?令人唏噓。如果討薪發生在管轄范圍之內,可以直接向企業施壓,或者組織法律資源協助,辦法有很多。跨區域討薪維權時,工作組也只是成了“說客”,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別無他法。這個時候,所謂政府關愛,更多體現的是欠薪企業所在地政府態度了。
政府放低姿態奔赴異地討薪維權,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勞動力輸入地。很難聽說上海、廣州政府會面臨這樣的尷尬。對于勞動力輸入地來說,政府出面幫助工人討薪維權,是一種社會治理,維護市場、社會健康秩序,政府自身并不是維權角色,姿態不低。勞動力流動不平衡,反映的是地區發展差異,類似討薪案件中,維權工人、欠薪企業所在地政府之間的溝通協調就顯得異常重要。
按理說,欠薪在哪里發生就該在哪里解決,但在有些地方,面對外地農民工和本地企業,政府態度微妙,看似客觀中立,其實就是偏頗。嵐皋縣農民工在青龍縣的維權從一開始就很不順利,甚至有多人被青龍縣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即使在嵐皋縣政府向青龍縣所屬河北省秦皇島市政法委發函請求加強案件監督后,情況依然沒有得到改善。對討薪農民工而言,維權行動在青龍縣舉步維艱。相比之下,拖欠巨額薪水的企業在這個過程中不見身影。
討薪維權,都知道強調政府擔當了,但也不能只從地方角度出發。將促進經濟發展理解為無原則地“保護”本地企業,選擇性地在討薪維權中體現重視,這不是真正保護勞動者權益。不尊重外來務工者對地方建設的貢獻,間接意義上,權利保障出現“剪刀差”效應,無異于是對勞動力輸出地區的一種變相剝奪。充分認識到這種不平衡的同時,地方之間的政府有責任密切關注異地務工的勞動者的境遇,也有必要探索一些有效的溝通補償機制,尤其是獲益的勞動力輸入地區,要更多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供幫助和支持。(李杏)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討薪維權 陜西嵐皋縣 農民工討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