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警惕“野泳”再成中小學生“第一殺手”
11日,廣東揭陽市6名剛參加完高考的學生在當?shù)厮畮旖Y伴玩耍時發(fā)生溺水事故,4人溺亡。美好的青春正要綻放卻不幸凋零,讓人扼腕痛惜,也再次給相關部門、學校等各方敲響了警鐘。
隨著各地高考陸續(xù)結束,緊張忙碌的學習生活告一段落,炎炎夏日里外出游玩放松時,戲水成為一些學生的選擇。然而,看似平靜的野外水面下,不僅水草雜生、坡陡石多,水勢更是難以琢磨,一旦貿(mào)然下水,很容易誘發(fā)溺水悲劇。
在今年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上,教育部有關司局在《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中曾指出,溺水是造成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殺手”,號召家長教育孩子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等“六不”。
“第一殺手”屢屢得逞,溺水悲劇反復出現(xiàn),深層原因是家長、校方的監(jiān)護、教育主體責任沒有盡到位。
家長是中小學生的第一順序監(jiān)護人,保障孩子安全責無旁貸。在教育孩子不去野外水域游泳的同時,還應引導他們到安全的游泳場所鍛煉。對于不具備規(guī)范游泳場所的農(nóng)村地區(qū),家長或其他監(jiān)護人、村級組織應充分盡到教育孩子嚴守“六不”的責任。同時,發(fā)揮公益組織、民間團體的作用,與家長、基層政府形成合力,共同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
近年來,安全教育課程已納入許多中小學教育體系,部分學校還開設了游泳課。但由于不是主要課業(yè),游泳課在一些學校難免流于形式。學校安全教育不僅應進行安全理論教授,更要開設實踐課程,讓學生練習并掌握面對溺水危險時自救的技能。有了親身體驗,學生才能真正樹立起安全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暑期即將到來,社會各界應高度重視防范“第一殺手”,加強對水庫、池塘等溺水事故多發(fā)地區(qū)和場所的安全監(jiān)管,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尤其應加強對農(nóng)村地區(qū)留守兒童的安全教育和溺水防范。為了每一朵花蕾都能綻放,家長、學校等各方應共筑安全堤壩,有效杜絕學生溺水悲劇發(fā)生。(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野泳 中小學生 第一殺手